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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檔案局 籌備處清查二二八檔案
訪查翻閱相關刑案與判決 盼以適當方式還原歷史真相 
 
【記者陳永順/嘉義報導】
行政院研考會國家檔案局籌備處為了解各機關早期檔案典藏情況,並藉此清查有關二二八事件檔案資料,典藏組長蕭富隆及多名學者昨天訪查嘉義地方法院及地檢署的台灣光復初期有關刑案卷宗,逐一翻閱五十多年前的刑事判決資料,將彙整相關資料後以適當方式還原二二八事件真相。

檔案法於去年十二月公布實施前,政府各機關的檔案資料大多依據事務管理規則存檔管理,但缺乏系統整理,不少資料隨著時間、承辦人員及機關辦公場所等異動而流失,甚至不知去向,已成立的國家檔案局籌備處為了解各機關檔案典藏情況,今年九月起三個月分成六組走訪全國各政府機關、學校檔案典藏情況。

典藏組長蕭富隆與教授林玉茹、謝國興等人昨天訪查嘉義地方法院、嘉義地檢署的檔案保存情況,蕭富隆說,主要訪查民國卅四年至卅八年所保存的檔案,由於這段期間最重要大事為二二八事件,也因此查閱民國卅六年二二八事件後相關的盜匪等案件判決資料。

嘉義地方法院全力配合,從檔案室找出塵封幾十年的民國卅四年至卅八年刑事卷宗,卅多捆的卷宗檔案由手推車拉到書記官長室,訪查小組人員逐一翻閱,由於這些資料已經五十多年,當時紙張材質不如今日,部分小組人員穿戴手套、口罩翻閱大多以毛筆寫成的相關卷宗,以免破壞卷宗的完整性。

蕭富隆說,所發現有關二二八事件的檔案資料,將先影印帶回,再彙整各組人員蒐集資料後,以適當形式對外發布,因為當年的時空環境與今日大不相同,例如早期的盜匪罪,今日逐漸被平反等,為避免對當事人或家屬造成二度傷害,不會就個案對外發布。

嘉義地方法院表示,早期有關二二八事件的審判資料,據了解大多交由當時的警備總部或軍事機關審理,一般司法機關很少有類似案件。

典藏組長蕭富隆也說,已走訪警察機關發現所保存檔案資料都在民國四十年以後,之前檔案幾乎沒有,可能無法了解當時警方配合逮捕的真相。


【2000-09-27/聯合報/20版/雲嘉南生活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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