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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春藤高中校長解職 連3年減招 
( 自由2008-04-12 )

教務主任、註冊組長 一併去職

 

〔記者李文儀、謝鳳秋/綜合報導〕教育部昨天召開私校諮詢委員會,決定對常春藤高中處以重罰,校長陳若慧、教務主任及註冊組長等三人解職,並分別處以六十萬、四十萬及卅萬元罰鍰;今年學校一百多萬元的獎補助款完全取消,並自八月起連續三年各減招兩班,預估學校三年學雜費將減收達上億元,校譽損失更難以計數。

這是私校法今年初修正新增罰鍰規定後,首度有學校人員被罰,解除職務雖非第一遭,但減招加上取消補助款及罰鍰共連三罰,且首度有學校人員因成績造假而被解職,殺雞儆猴意味濃厚。

全教會理事長吳忠泰則認為處分適當,常春藤事件是教育界之恥,應能帶給各學校相當警惕。

學雜費減收達上億元

常春藤高中每年招生八班,八月起只能招收六班學生,以每班核定四十七人、每位學生一學期約十萬元的學雜費計算,學校第一年就少收一千八百多萬元,連三年減招下來,損失慘重。

受到重罰者包括常春藤校長陳若慧、教務主任陳越明、註冊組長曾諱港,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科長蔡志明強調,處分是解除現有行政職務,若其有教師資格,並不受影響,至於往後再被聘任其他行政職務,教育部會再觀察;但如果檢調追查後,學校及相關人員需負刑責,教育部還會再召開諮詢會進一步處置。

蔡志明說,委員對於常春藤高中調整成績的作法感到遺憾,並認為已嚴重衝擊大學入學考試的公信力及公平性,因此有必要處以重罰。將儘速完成行政公函作業,最快下週送達即生效。

昨並有委員直言,教育部的處理也值得檢討,因官方未嚴加把關管理,造成繁星計畫受創,同樣應該被關切。

明天是常春藤高中八週年校慶,全校師生昨均在操場排演校慶相關活動,重懲重罰的消息,在校內投下震撼彈,副校長林玉樹說:「校方坦然接受,校長陳若慧會負起督導不周責任」,收到正式公文後,才能決定是否申訴,董事會也將依校長遴聘辦法另聘校長,另二人的職缺也將儘速尋覓合適人選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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