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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論文找槍手 丟了教職吃官司
2010/08/19
【聯合報╱記者蔡永彬、張錦弘/台北報導】

昨天傳出中研院研究助理抄襲論文,被判賠、登報道歉,還被取消碩、博士資格。大學師生抄襲案其實屢見不鮮,曾有大牌教授長年抄襲,還獲獎助;更有教授無中 生有、變造論文。教育部及國科會重申,抄襲論文不但可能丟了學位或教職,還會被追回補助款,更可能吃官司,留下惡名。

國科會最近一再發文給各大學和受補助研究單位,重申用人、用錢及學術倫理的規定。六月下旬更整理近12年來違反學術倫理的案件,供各單位警惕。教育部高教 司也表示,研究生抄襲論文,會被取消學位,博士生當年碩士論文抄襲,連博士生資格一併取消;大學教師升等論文抄襲,同樣取消正、副教授資格。

國科會副主委張文昌指出,以往違反學術倫理的案例,多是抄襲。有人過度引用,沒註明文獻出處;有人抄國外的碩、博士論文,或乾脆抄自己指導學生的論文。

有些不肖教授,自己掛名為計畫主持人,卻叫旗下博士生寫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隨後向國科會推薦該博士生申請博士論文寫作獎勵。更懶的是直接找外人代筆,但 代筆者學識不足,沒註明出處,東抄西抄被抓到。

也有多人「作案」的情況:甲、乙兩個研究人員分別向不同學門申請計畫,內容完全相同,還互為共同主持人,只是名稱稍作修改,企圖向兩個不同單位「闖關」, 申請兩份經費。

張文昌指出,國科會只要接獲檢舉,就會調查,判定屬實就會追回補助款項及停權處分。

歷年來處分最重的案例是政大英文系陳姓前教授,被查到多次抄襲論文,國科會對他終生停權,並追繳100多萬元補助款。

另一知名案例是文化大學前校長林彩梅任校長期間當女兒蘇翠芸的碩士論文指導教授,但蘇翠芸被檢舉抄襲母親的舊論文,後來林彩梅變成第一個因為違反學術倫理 被解聘的校長。

近年則有逢甲大學自動控制工程學系陳姓前教授遭人檢舉涉嫌變造論文,更誇張的是他不是抄襲,而是根本沒有論文發表,後來他的副教授、教授資格同時被撤銷, 被罰10年不得提升等,陳已於去年中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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