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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加味內褲遭裸拍 狼判6月
自由20090217〔記
者何瑞玲/台北報導〕家境清寒的高校女「小珊」(化名),誤信陳姓網友要以8萬元買她的加味內褲,相約交易後,被載往汽車旅館性侵及拍下性交照片,陳某到
案後否認性侵,堅稱是網路援交;檢方調閱畫面看不出小珊有遭脅迫表情,因無強暴性侵證據,改依違反兒少法起訴,與未成年援交,法官判他2月徒刑,拍性愛照
判刑6月,合併執行刑6月。 國立高校女學生小珊,去年7月在網路結識網友,誤信陳姓網友要以8萬元買她的加味內褲,以為可以分擔家計,與對
方約定交易,沒想到被載往台北縣五股鄉某汽車旅館遭性侵。事後,陳姓網友載她到半路就叫她自行搭公車回家,原本答應購買加味內褲的錢也沒給,小珊不甘人財
兩失,控告陳某性侵。 警方透過手機通聯傳喚38歲陳姓男子到案,小珊指認後痛哭失聲,警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但檢方調查發現,小珊與對
方性交時,曾被對方用手機拍下性愛照,但她並沒有出現驚恐表情,還有淺笑畫面,陳某堅稱兩人是援交,汽車旅館服務人員也證稱,未接獲小珊求援電話,監視器
拍到兩人離去畫面,小珊表情很正常、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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