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網友指控性侵 法官留職停薪
3個月交三名女網友 傳也與女法官發生性關係 陳梅欽否認性侵 翁岳生指法官行為應以高標準檢視 
 
【記者王文玲、劉峻谷/台北報導】
被檢舉性侵女網友的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法官陳梅欽,接受政風單位調查時,坦承曾和兩名女網友發生性關係,但聲淚俱下強調未性侵;司法院暫將陳留職停薪五個月,等找到女網友查證後再處理。

司法院長翁岳生原本希望陳梅欽辭職或調連江地方法院,因為陳在短短兩、三個月交了三名女網友,包括女老師、醫療器材公司女主管及一名未婚女子,並和後兩者發生性關係,交往時間還有重疊,和一般法官單純的社交生活不同。

除了被指述涉及性侵女網友,司法院也聽聞陳梅欽曾和北部一法院女法官交往並發生性關係;兩人分手後,該名女法官感到受騙,司法院將進一步調查,作為處理這件風紀疑案的參考。

翁岳生表示,陳梅欽雖未婚,但法官的行為應以高道德標準來檢視,法官可以有個人交友的私領域空間,但如果行為影響到法官的職業尊嚴,及人民對法官審判的信賴,依法官守則仍應予處置。

士林地檢署及司法院日前分別接獲網路匿名檢舉,指控陳梅欽結交女網友,相約見面二、三次後,假日就帶女網友回家發生性關係。網路的「男蟲黑名單」網站去年十一月即有相關討論,有三名女子自稱是陳法官風流情史的被害人。

政風單位查出,有網友在網站上回應「何不去告他(指陳梅欽)」,自稱被害的女網友回答「沒有證據,怎麼告。」而陳梅欽確以化名「法律實務工作者」認識女網友,也提到他擁有律師執照。

士林地院院長林堭儀指出,陳梅欽聲稱他和女網友因個性不合分手而遭報復誣陷,法院初步調查未涉刑責,但將繼續追查是否有女網友遭受不法侵害;至於涉及法官倫理道德部分,將由法官自律委員會討論是否懲處。

陳梅欽遭檢舉後,十三日已向法院請休假至月底,八月一日起留職停薪到十二月底。

四十二歲的陳梅欽是法院的黃金單身漢,身材高瘦,高中畢業後就讀陸軍官校二年制專科班,服役八年半退伍後,考上輔仁大學法律系,大學畢業即通過司法官考試,司法官訓練所卅三期結業。


【2005-07-15/聯合報/A7版/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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