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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訊室不隱密 傷害受暴婦女

台北市去年度平均每天有24件家暴、2件性侵案件,但有近半分局偵訊室設置不足,市議員許淑華等昨天質疑被害人接受訊問時毫無隱密可言,甚至和加害人一同偵訊,更是二度傷害,應檢討增設隱密的隔離偵訊室。

台北市刑警大隊表示,確實因部分派出所廳舍老舊、空間不足,而未設置偵訊室,但會盡量利用鄰近設有偵訊室的單位進行訊問,或在辦公室的隱密場所訊問。

婦幼警察隊則表示,對於性侵被害人的偵訊工作,都要求由女警全程陪同偵訊;若須驗傷採證,也有女性員警陪同,以保護被害人。

議員許淑華、黃向群、李建昌等昨天指出,根據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統計,去年度北市家暴案有九千多件,性侵案有739件,平均每天有24件家暴、2件性侵案發生,且有逐年增加的趨勢,但14個警分局中,有半數分局的派出所偵訊室設置比率不到六成。

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秘書長簡舒培、終止童妓協會秘書長李麗芬也指出,性侵或家暴被害人在警局接受偵訊時,常因員警不重視被害人隱私權,造成被害人二度傷害,也顯示員警辦案手法粗糙。

 

【2008-04-26/聯合報/C2版/北市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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