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全國首例/開放性肺結核患拒醫 法辦

涉嫌公共危險罪

自由 20080410
〔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宜蘭縣一名開放性肺結核病患拒絕治療,兩度從醫院逃跑,家屬還毆打衛生局人員。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要求宜蘭縣衛生局收集資料,將患者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以便強制治療,創下全國首例。

這名五十多歲婦人於去年四月間因車禍住院,胸部X光異常且有空洞,衛生署宜蘭醫院(已改制為陽明大學附設醫院)通報為疑似肺結核個案。婦人認為胸部異常是車禍撞擊造成,不是肺結核,不願接受治療。

事後,婦人自行到林口長庚、台大醫院、中華民國防癆協會等單位複診,台大醫院與防癆協會先從X光片判斷,認為胸部異常是「結節」,婦人就指控宜蘭醫院誤診;全案拖到去年十一月中旬,長庚醫院「痰培養」呈陽性,證實罹患肺結核;衛生局就病歷與台大醫院、防癆協會溝通,兩單位也都同意患者罹患肺結核。

兩度逃醫 還打官員

當衛生局要求隔離治療,婦人卻認為遭到陷害,去年十二月十二日向衛生署陳情,經協調,婦人同意到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治療,沒想到第二天就跑了;元月十八日,衛生局在患者家中找到人,偕同警方強制送到羅東聖母醫院隔離治療,第二天,患者又跑掉。

婦人到處「趴趴走」,還參加總統選舉造勢,衛生局人員很無奈,為了解其家人有無受到感染,透過學校安排她兩名孫子接受X光檢查,幸未感染。

患者與家屬得知孩子被帶去檢驗,三月卅一日到學校「興師問罪」,認為X光影響孩子健康;衛生局男性課員趕到說明,卻被孩子父親重捶一拳,造成手部紅腫。當事人說個人受傷事小,但婦人一直拒絕接受治療,讓人擔心。

此事四月一日經本報獨家披露,引起衛生署重視;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認為患者不願接受治療,四處「趴趴走」,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家屬毆打衛生局人員涉及妨害公務罪,要求宜蘭縣衛生局收集資料,將全案移送法辦,不容許再危害其他民眾健康。

衛生局表示,宜蘭縣每年有四、五百個肺結核病例,患者都願配合治療,沒有其他人抗拒,此案拖了一年,患者還是不配合,至今沒有服藥,又不能把人關起來,很傷腦筋,將依衛生署指示收集資料,將她送辦。


每年新增結核病患1.5萬人

根據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的統計,全台每年新增約一萬五千名結核病患者,每年有近千人因結核病死亡。此外,列管的「多重抗藥性結核病患(MDR)」有四百一十九人,藥物難以治療的「超級抗藥性結核病患(XDR)」有七人。

疾管局三組組長楊靖慧指出,民眾若久咳不癒,應前往醫院就診,若經X光或驗痰確認感染結核病,必須依標準治療流程進行六個月的藥物治療。

在確診後,若痰呈陽性並帶有病菌,治療前兩週最好住院,或自行居家隔離。至於開放性肺結核、遊民、治療困難對象則會安排結核關懷員「送藥到手」,並協助按時服藥。楊靖慧表示,患者如果免疫力不好、因藥物副作用要減少藥量、肺外結核、肺部病灶有破洞,醫師可延長治療時間至九個月或一年,必要時,甚至可延長至一年半。

值得重視的是,由於體內的結核病菌必須長期服藥才能殺死,若患者未按時服藥,可能導致病菌產生抗藥性,進而病情加重為MDR或XDR。

目前政府規定,MDR或XDR均禁止搭機,至於開放性肺結核患者,禁搭八小時以上的長途飛機。

(文:記者胡清暉、游明金)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bluestapl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