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風情-港府司法 在新界破功

  • 2011-09-11
  • 中國時報
  • 【鄭漢良】

     
香港特區政府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日前與香港新界鄉紳代表召開閉門會議,議程包括政府將依法拆新界普遍存在的違章建築,即香港叫做的僭建,希望一次解決這個糾纏於法律及歷史之間的問題。


     林鄭月娥開門見山的告訴鄉紳父老們,香港是個法治地方,不容因為既成事實而給予特赦。根據香港多份報章報道,鄉紳們聞言後立即拍桌翻臉,指責政府不可理喻,不能只講法律不講人情,又指官員們不懂歷史,於是拂袖離場。參加會議的香港鄉議局主席劉皇發說,有些移民歐洲多年的鄉親已經計畫向當地的中國使館提出申訴,實行繞過特區政府告御狀,有些鄉下代表更揚言要「放炸彈」以保家園。


     新界人,有些人稱呼他們原居民,據他們的認知,他們才是香港的地主,香港的主人。劉皇發就有「新界王」之稱號。香港電視台不久前有一個探討新界問題的特輯,幾個歲近弱冠的新界小子,對住鏡頭趾高氣揚的說,整個新界都是他們的。


     要了解新界這個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要先了解另一個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香港。眾所周知,一八四二年南京條約割讓了香港給英國,當時的香港,就是指香港島,面積約五十平方公里,如假包換的彈丸之地。之後英國又憑著一紙北京條約以及中英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將界限界以南的九龍區列入版圖,又從清廷方面租借了界限街以北包括整個新界的一大片土地,連割帶租之下,形成了今天我們所認識的香港,全部面積一千多平方公里。光是新界及二百多個離島,面積已經達九百八十平方公里。


     新界的租約是九十九年,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期滿,這也是將當天定為香港回歸日的法律「根據」,儘管北京號稱並不承認過去那些不平等條約。英國人在新界,法律上只是個「租客」,因此對新界那些原居民所採取的政策,確實與香港和九龍其他地區不很一樣,於是種下了另一個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的又一根源。英國人透過鄉議局對新界施政,作為殖民政府統治新界的一個機制,鄉議局的合作當然是要代價的,在經過討價還價後,「保存新界傳統習慣」的條文,列入鄉議局成立的宗旨之一。


     殖民政府七十年代為了解決市區地少屋荒問題,致力發展新界衛星市鎮,身分只屬二房東的原居民除了藉著賣地狠撈一筆之外,也適時要求政府多項特別措施,包括所謂的丁屋政策。在此政策下,凡年滿十八歲,父系源自一八九○年代新界認可鄉村居民的男性香港原居民(即男丁),每人可一生申請一次於認可範圍內建造一座共三層高不超過八點二三米、每層面積不超過七百平方呎的丁屋,無須向政府繳付地價。


     不少學者指出,所謂的丁屋政策根本就是「創造出來」的新界傳統習慣。此外,早幾年前聯合國消除歧視婦女委員會審議香港《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結論指出香港的丁屋政策歧視女性,對只容許男性原居民在新界興建丁屋表示關注,並要求特區政府廢除丁屋政策中的歧視條文,讓新界女性原居民可享有與男性原居民同等的權利。


     不只丁屋政策令人詬病,香港政府每逢在新界進行大小工程,還要撥出特別預算,為破壞「風水」向鄉民付出賠償或作法祈福,地政總署一名官員向《南華早報》證實,港府過去三年在新界動工的二十八個工程項目,總共向鄉民支付一百萬港元的作法祈福費用。


     只要政府繼續承認「保存新界傳統習慣」的這個條文,不要說是丁屋僭建,就算更離譜的需索,新界人也可視法律為草芥,做了再算。香港有線電視早前的新聞報道指出,政府下令依法清拆新界的僭建之後,一些專門為丁屋加建違章建築的工程商說,他們生意不只沒受影響,而且更是火紅一片,「做到來不及接單子」。由此可見,香港的司法,止步在新界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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