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班級公約… 違規「自打嘴巴」
2011/01/18
【聯合報╱記者王維玲/台北報導】
教育部明令禁止體罰,但是人本教育基金會日前接獲投訴,指嘉義縣蒜頭國小有老師居然在班級公約上規定,學生「上課沒舉手講話、沒跟老師說就離開位子,就會被打(自打)嘴巴」;目前該校網頁已經撤下此班級公約。

投訴指出,蒜頭國小四年丁班老師於班網的班級公約上規定:「上課沒舉手講話、沒跟老師說就離開位子, 就會被打嘴巴,打一下是警告,打兩下扣電腦課(彈性)三分鐘,三下扣六分鐘 ,依此類推」。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不可置信地說,教育部已明令禁止體罰四年多,居然還有老師會訂定這種班級公約;學生做錯事,應該要告知學生哪裡犯錯,不是用要求學生自打嘴巴來懲罰、汙辱自己,甚至威脅扣減孩子上電腦課時數的權益。

馮喬蘭表示,嘉義縣政府及蒜頭國小應立即調查,是否還有類似違法體罰學生的班規,學校應召開公開說明會,向全校教職員、家長及學生說明此事,將「做錯事就要自打嘴巴」的錯誤觀念從學生心中「撤下來」。

校方:要求師改善

【記者黃煌權/嘉義縣報導】蒜頭國小表示,訂定自打嘴巴班規的老師已承認行為不當,但表示學生自打嘴巴都是輕拍,不是老師動手體罰。

蒜頭國小校長侯忠烈說,校方昨天上午接到人本的掛號信後,下午立即召開教評會,請來這名老師答辯;該老師說他並未體罰學生,公約是由違規學生打自己的嘴巴,而且都是「蜻蜓點水」輕拍。

侯忠烈強調,雖然經查證確實是學生自打嘴巴的處罰,但校方仍認為公約不妥,而且上電腦課是學生的受教權,老師不應剝奪,已要求老師立即改善。


 

掌嘴班規 同學:輕打摸摸
2011/01/19
【聯合報╱記者曹馥年/六腳報導】

人本教育基金會指出,嘉義縣蒜頭國小4年丁班竟有「上課沒舉手講話、沒跟老師說就離開位子就要打嘴巴」班規。該班學生昨天表示,公約是同學自己訂的,僅實施2周,「大都輕輕打或摸臉頰,也沒覺得受侮辱或不舒服」;但人本指,仍會盡力追查,並督促教育當局妥適處理。

人本日前接獲投訴,指蒜頭國小4年丁班班網竟有班級公約:「上課沒舉手講話、沒跟老師說就離開位子,就會被打嘴巴,打一下是警告,打2下扣電腦課(彈 性)3分鐘,3下扣6分鐘,以此類推」。人本表示,針對該班違反教育基本法禁止體罰規定的不當作為,已去文要求縣府與校方調查。

同學說,班上原本遴選幹部管秩序,但成效不彰,才由同學自己訂定「打嘴巴」新班規,幾乎每位同學都有因違規自行掌嘴。「可是打得很輕,有時只是假裝打,成果不好」。班規僅實施2周,後來改用集點卡獎勵方式,下學期還會再討論新的維護秩序方法。

陳姓導師表示,他起初聽到「打嘴巴」提議也覺不妥,但學生很堅持,就讓他們試試看。2周後,因成效不佳加上考量孩子自尊發展,已停止打嘴巴處罰,但他忘了將舊公約從網站撤下,造成風波,他也不好受。


班級公約掌嘴 人本痛批

嘉義縣蒜頭國小班級公約「上課沒舉手講話、 沒跟老師說就離開位子, 就會被打嘴巴…」。(人本基金會提供)

自由20110118〔記者胡清暉、蔡宗勳/綜合報導〕學生自訂班級公約?明列初犯自己掌嘴,再犯禁上電腦課!

人 本教育基金會上個禮拜接獲家長投訴,指嘉義縣六腳鄉蒜頭國小四年丁班網頁上的班級公約竟寫著「上課沒舉手講話、沒跟老師說就離開位子,就會被打嘴巴,打一 下是警告,打兩下扣電腦課(彈性)三分鐘,三下扣六分鐘,以此類推」。人本基金會上網查證屬實,緊急去函要求嘉義縣政府、蒜頭國小調查。校方接獲人本公 文,立即將網頁刪除。

人本痛批,禁止體罰四年,竟然還有老師知法犯法,在班級公約公然說要打巴掌,要求徹查此事,而且學校督導不周,必須公開道歉。

校長侯忠烈表示,潭墘分校四年丁班陳姓導師,上學期才從校本部調過去,校方之前並未接到任何家長相關反映,直到接獲人本公文才得知,立即召開臨時教評會並找來陳老師說明。

陳老師說,班上只有六位學生,為維護班級常規,讓學生自行擬定班級公約,去年十月某次班會中,學生討論出包括自打嘴巴、扣電腦課等罰則。但因為學生不會真的自己打自己,兩個星期後就停止實施,但忘了把網頁刪除,對引起軒然大波,感到十分抱歉。

侯忠烈指出,校方向學生查證,說法吻合,相關罰則確實是學生們自行討論後決定。

人本執行長馮喬蘭強調,不管是老師打學生、學生自己打自己或學生打學生,都屬於體罰,違反教育基本法規定。人本要求學校召開說明會,向全校教職員、家長及學生說明,將「做錯事就要自打嘴巴」的錯誤觀念從學生心中撤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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