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公民怎教?師:增教學時數
2010/10/16
【聯合報╱記者王維玲/台北報導】

「每當孩子犯錯,大家就跳出來指責學校公民教育出了問題!」臺北縣頭前國中老師王台琴表示,公民老師擔負著社會期待,但是在升學體制下,公民教育卻不被重視,希望可以增加公民教學時間,讓老師可以帶著學生一起參加人權及環保等活動。

台師大舉行「教育沙龍」,昨天邀請教育領域學者、國中老師及高中生,討論台灣公民教育的限制與轉型。台師大教育學系教授劉美慧發表「國際公民教育與素養調查計畫」指出,台灣目前公民課程仍以傳統方式教學,目前公民教育最需要改善的是教學時數過少,學生也較少參與公民性質活動。

中研院社會所研究員張茂桂表示,也許學校教育並沒有問題,學校教育問題只是反映了成年人的現實面,目前社會對公民教育期望過多,導致教育政策沒有重點、方向也搖擺不定。即使學校增加公民課程時數,但是課程內容、活動設計也要跟著變,在實行上有一定難度。

師大附中一年級學生洪立穎說,學校根本沒有安排時間讓學生參與公民活動,想要參與,就要用到自己課餘時間,但是在升學壓力之下,要高中生挪出額外時間比較困難。洪立穎建議,最簡單的公民參與方式就是看報紙,了解時事。

王台琴說,公民教育不一定要照本宣科,可以與生活結合。例如她會教導學生網路倫理及規範,如不可隨意下載、抄襲網路資料,或是在網路空間發言要有禮貌。

她曾經在課堂播過一小段電影「血鑽石」,當學生看到許多小童工在礦坑裡的慘境,都感到非常震撼,還有學生說「以後長大後就算有錢,也不要買鑽石!」只要老師用一點心,就能讓學生跨出公民參與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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