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教法上路 中小學生必修
2010/09/20
【聯合晚報╱記者劉開元╱台北報導】

環境教育法明年6月實施,公部門相關人員及中小學生,每年都要接受4小時以上的環境教育。根據環保署的估計,一年光是推廣環境教育,就要編列2.6億元經費,這還不包括各縣市政府及機關、團體各自要編列的經費。

莫拉克、凡那比颱風等天災造成嚴重災害,為增進民眾對環境教育的重視,環境教育法今年6月5日經總統公布,明年6月5日實施,明訂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中以下學校,以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的財團法人,每年應訂定環境教育計畫,所有員工、教師、學生,每年應參加4小時以上的環境教育。

環保署最近更完成「環境教育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草案,決定環教基金的規模及籌募方式。經精算,環教法明年6月至年底的實施初期,環教基金編列約1.3億,後年全年則為2.6億元,基金來源由環保署設立的各項環保基金,如土汙、空汙、回收等基金,每年提撥至少5%的預算金額,以補助款撥入。

其他來源尚包括由環保署收取違法環保法律的罰鍰收入,每年提撥5%撥入、基金孳息、同時也可接受人民、事業或團體捐助。

環保署綜計處長葉俊宏說,環教基金因應業務需要,也可購買政府公債、國庫券或其他短期票券等,不過怕環教基金投資失利,造成環境教育無法推行,因此未來環教基金可能將以放銀行收利息為主要生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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