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副教授拒繳管理費佔宿舍 敗訴要賠!

 

2010-09-16

一名台大國企系陳姓副教授,91年開始借用台大在溫州街的宿舍,95年學校通過管理辦法後,要求加收3000元管理費和1000元的停車費,但陳姓副教授拒繳也不搬走,他認為,學校不是住戶,沒有權利訂定管理辦法和加收費用,當學校要求收回宿舍時,他也不願搬走,法官最後判決副教授敗訴,必須歸還宿舍車位,並且從兩年前學校要求收回宿舍開始算,每個月得繳清14610元的宿舍和停車場租金,直到副教授願意搬走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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