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第一」科大校名不保 聲請釋憲
2010/08/15
【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台南科技大學在九十五年七月更名,卻因與南台科技大學校名相近,更名一波三折,今年六月再提「台南第一科技大學」送教育部,教育部也不准,該校對結果失 望、不滿,除將捍衛校名,也聲請釋憲,要求憲法保障大學的命名權。

台南科大主秘廖元民指出,該校前身為台南家專、台南女子技術學院,申請改名台南科大獲教育部核准,但隨後遭南台科技大學認為校名容易混淆,向教育部提出訴 願成功,教育部要求台南科大應再加上足以區別的飾名。

台南科大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爭取敗部復活,但法院認為,兩校名稱確實過於近似,判決台南科大敗訴,台南科大再跟最高行政法院上訴,去年十月仍 然被駁回。

教育部今年一月要求台南科大改名,校方表示改名需經校務會議和董事會同意,直到六月開會後決定改成「台南第一科大」,不過最近又被教育部駁回,要求八月廿 五日前再送新的名字。

廖元民指出,校方對更名一事「感到委屈」,改名「台南科大」已獲教育部同意,只因南台科大有意見就要改;再提新名字台南第一科大,在行政區加了飾名「第 一」,符合教育部八月六日最新公布的改名規定,教育部卻又不准。

廖元民說,教育部跟學校說明,審議委員會不同意的原因,是南台科大也申請過這個名字未獲准,怕南台科大又會抗議,但這對該校「極度不公平」。

教育部技職司長林騰蛟則表示,用台南加上「第一」的飾名,符合教育部規定,但委員會認為第一有排序的意味,怕引起爭議,因此駁回。

廖元民指出,教育部上星期才來公文,要求本月廿五日前要再送新的校名,但更名是全校的事,需要校務會議和董事會通過,根本來不及,且加了「第一」根本合 法,該校將積極捍衛校名。

他也說,該校六月已聲請釋憲,並要求加速審理,因為教育部規定只有國立學校的校名才能用行政區,私校就不行,違反平等原則,且憲法保障大學自治,也應該保 障大學的命名權和人權格。


私校取校名 教部有新規
2010/08/15
【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致遠管理學院最近改名「台灣首府大學」獲准,不少人質疑私立大學校名為何可用行政區域名稱「台灣」,教育部最近作出解釋,並發函各大學,私校如果以行政區 加上一定的飾名可區別者,就可以使用。

目前以「台灣」為校名的者除了台灣大學,還包括台灣觀光學院及台灣首府大學,只有台大是國立大學。

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長楊玉惠說,為區別國立和私立學校,以往原則上都將直轄市或縣市以上行政區名留給國立學校,私校不能用,但直到去年配合私校法,才針對更 名訂定子法,台灣觀光學院更名是在法規設立之前,法不能溯及既往。

高教司指出,法規規定,專科以上私立學校不得使用直轄市、縣市以上行政區域名稱;同等級、同一地區有兩所以上相同或相似類別學校,擬訂名稱相似,要另加足 以區別的文字。

楊玉惠表示,為了台灣首府大學是否違反法規,教育部開了法規委員會,後來認定「台灣首府」指的是台南,不是真正用「台灣」或「台南」的行政區名,因此同意 更名,但該校在此名稱之前曾送來「台灣管理大學」,未獲教育部核准。

教育部為此進一步解釋法規指出,如果私校校名以行政區域名稱附加一定的飾名,可以區別者,也可以接受,但飾名包括具有歷史意義、紀念性質、依慣例不可分割 使用或其他得以表彰學校特色者。

但教育部也說,附加的飾名不得為表彰學術類別者,如不能附加「管理」、「文法」、「理工」、「醫學」等字樣。

由於技職體系改科大的學校很多,名字相近的不少,也讓不少非教育專業者搞不清楚,例如在台北的台科大、台北科大、北台科技學院;高雄還有高雄應用科大和高 雄第一科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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