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蘭立法 公民有寬頻上網權

自由20100702〔編譯管淑平/綜合報導〕七月一日起,芬蘭成為全球第一個將使用傳輸速度達每秒一百萬位 元(Mbps)的寬頻上網,立法列為所有公民合法權利的國家。Mbps的速度只是初步,芬蘭還打算在二○一五年前讓每位國民都能以每秒一億位元 (100Mbps)的高速上網。

芬蘭已立法規定,電信公司有義務提供所有芬蘭人至少1Mbps的寬頻網路,七月一日起正式生效。芬蘭通訊部 長林登說,這項立法的立意是,「我們考慮了網路在芬蘭人日常生活扮演的角色,網路服務不再只是娛樂」,「芬蘭向來致力於發展一個資訊社會,幾年前我們體認 到並非人人都能上網。」

據信芬蘭人上網普及率已達九十六%,目前只有約四千戶家庭必須連上網路以遵循這項新法。相較之下,英國上網普及率是 七十三%,英國政府承諾二○一二年前讓民眾享有至少2Mbps以上的上網速度,但並未如芬蘭以立法彰顯其實踐決心。芬蘭政府表示,希望在二○一五年能將該 國寬頻網路速度提升到至少100Mbps。

根據英國廣播公司(BBC)今年稍早的一份民調,全球有將近五分之四的人認為,上網是基本權利。

芬 蘭立法將寬頻上網列為人人均可享有的合法權利,可能影響其他打算嚴厲對付網路非法檔案分享行為的國家。英國和法國都有意以斷線或限制網路連線速度的方式, 對付一再侵權下載或分享版權音樂的不法行徑。

芬蘭則採取較溫和作法。林登說,「我們將有一套政策,網路營運商會致函給非法分享檔案的用戶, 但我們並不打算予以斷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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