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生遲到大王 師遭訴

檢指孩子身心受損 教師會:這算公然侮辱嗎

2010年03月19日蘋果日報

【路暢平╱南投報導】南投縣立鳳鳴國中一名男學生,一個月有九天上學遲到,老師糾正他時當眾說:「你是遲到大王,可以列入金氏世界紀錄。」未料學生返家告訴在法院當書記官的父親,父親一怒狀告老師涉公然侮辱,檢察官昨將老師起訴,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校園糾紛

挨告的鳳鳴 國中老師張永福(四十二歲)昨獲知被檢方起訴,有些激動地表示:「現在什麼都不想說了,從去年起身心就受了很大的煎熬。」由於張老師另處罰該名常遲到的學 生罰站、撿垃圾,還被家長控告妨害自由、使人為奴隸,但檢方皆予不起訴處分。

諷:可列金氏紀錄

南投縣教師會理事長王汝杰對此不以為然地說:「這算公然侮辱嗎?又不是罵不雅的話,這樣也起訴,老師怎麼教?太離譜了!」希望教育部明確規範老師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

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洪家原昨表示,老師有懲戒權,罰站與撿垃圾都在懲戒權範圍內,故不予起訴。至於當著全校師生面前指摘學生是遲到大王,並 用揶揄口吻說可列入金氏世界紀綠,在心理客觀情狀上,已造成孩子身心和名譽受損,確實構成公然侮辱要件。
此案發生於去年三月間,被罰的國三蕭姓學 生去年六月已畢業。鳳鳴國中教導主任蔡永祥昨指出,因蕭生經常上學遲到,一個月有遲到九天的紀錄,被當時擔任訓導組長的張永福老師罰站、撿垃圾;某天放學 時,張老師在司令台上提醒學生不要遲到,蕭生在操場上卻漫不經心,張老師於是用半開玩笑的口吻糾正他說:「你是遲到大王,可以列入金氏世界紀錄。」

書記官家長堅提告

蔡永祥說,未料這句話會造成學生不舒服與家長誤解,經家長反映,張老師也覺得自己言詞有欠考慮,學校遂以書面懲戒,解除他的行政職務。蕭姓學生的父親擔任書記官,乃具狀控告張老師涉妨害自由、公然侮辱等罪。
蕭父昨接受《蘋果》訪問表示,公然侮辱部分靜待司法判決;至於妨害自由等不起訴部分,一定聲請再議,希望老師能尊重孩子人權。
大葉大學教務長黃德祥表示,現在很多家長對孩子過度保護,只能說時代不一樣了;老師也該好好警惕,但動輒控告老師會影響教育本質,絕不值得鼓勵。呂秀梅律師說,張老師若能私下糾正學生,就算話重些,也不至於構成公然侮辱罪。尤其用「金氏世界紀錄」可解讀為全世界最多、最誇張的,語意上就可能有侮辱意思。

當眾糾正學生示意圖

   

張老師在司令台上提醒學生別遲到,並糾正蕭生:「你是遲到大王,可列金氏世界紀錄。」

張永福老師小檔案

  張永福老師被訴,揮手說:「不想說了!」

張永福老師被訴,揮手說:「不想說了!」

年齡:42歲
家庭:已婚,育有1子
學歷:高師大國文研究 所學分班畢業
現職:鳳鳴國中體育老師
專長:田徑、游泳
資料來源:鳳鳴國中

師罵生涉公然侮辱案例

2008/04 一名安親班女老師在部落格用「X你媽」辱罵學生,雖未指名道姓,不構成公然侮辱罪,但遭人本基金會指不良示範。
2006/01 北縣一名國小教師不滿學生上課吵鬧,竟逼其他同學掌摑該生,同學下不了手,教師竟恐嚇:「你不打他,我就打你!」老師涉公然侮辱遭議處。
2005/05 北縣鄭姓國小女教師罵五年級女學生:「給妳臉,妳不要臉。」遭家長控告公然侮辱罪,但高院法官認為並無侮辱學生人格,判鄭無罪。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bluestapl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