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頭戶悲歌 系列報導之5 未助人頭戶洗冤 監院反嫌輕判

「不食人間煙火」 詐騙受害者尋短自清

2010年03月08日蘋果日報

監察委員李復甸(左)去年曾針對詐騙猖獗,對檢調機關糾正。資料照片

「不食人間煙火的監察院!」法界判遭騙帳戶的受害者有罪入獄,已造成部分受害者企圖以自殺自清,有權監督糾正檢調機關的監察院,面對這種爭議,卻未體察普羅百姓的冤屈,反指檢調多未釐清幫助犯是否為共犯,且有量刑過輕、入監率降低等語。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批評,監院未體察民間疾苦、不食人間煙火,沒保障被騙帳戶的無辜受害者。投訴組

去年10月,監院針對國內詐騙案件日益嚴重,對最高法院檢察署等檢警調機構做糾正,敦促檢警調檢討以遏止詐騙歪風。監院糾正文指檢調機關對詐欺案起訴與定罪率、量刑刑度即入監率逐年降低,對夥同犯罪的人,到底是幫助犯罪,或者是共犯,也多未釐清。

忽略人頭亦受害者

監院遭批,未體察民眾帳戶遭騙還被判刑的苦楚。

監院遭批,未體察民眾帳戶遭騙還被判刑的苦楚。

糾正文指出,遭詐騙集團利用的帳戶所有人,是對犯罪知情的共犯。監院認知顯然忽略人頭戶可能也是遭騙受害者,針對這個問題,記者數度去電及親往監察委員李復甸辦公室拜訪,仍被告知已在糾正案文陳述,其餘不予回應。
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執行委員高涌誠律師表示,監院糾正案就詐騙案猖獗惹民怨部分,有監督檢警調機構的作用,「但就沒有做到保障被騙帳戶的無辜受害者權益,」顯然監院沒有體察民間疾苦,有不食人間煙火之感。
但高涌誠也說,這個糾正案就法律理論適用部分,並沒錯誤,且監院就自身權責,不會去干涉法官對司法個案的事實認定,所以遭騙帳戶受害者權益能否得到保障,最終仍取決於檢察官、法官的態度。

法界應要自我惕厲

綜合學者與法界意見,顯然若法界無法摒除成見,求職遭騙銀行帳戶、事後還得被判刑入獄的受害者,人數會不斷攀升,升斗小民以死自清的戲碼,只會不斷上演,恐將造成不少家庭的悲歌及社會問題,屆時再反思司法改革的可能性,就為時已晚。面對受害民眾沉痛的呼喊及期盼,法界人士應及時自我惕厲反省,以免悲劇再發生。
找工作遭騙金融帳戶自保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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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扶基金會、《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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