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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看得到、吃不到/請安胎假遭解僱 可罰雇主50萬

自由20100308〔記者鍾麗華、林嘉琪、楊久瑩/台北報導〕勞委會決議修訂「勞工請假規則」,凡經醫師證明有安胎、罹癌回診需求的勞工,最長可請一年無薪假。勞委會強調,若雇主不給假,可處六千到六萬元的罰鍰;如請安胎假遭解僱,最高則可罰雇主五十萬元,最快五月就可公告實施。

雇主不給假 可處六千到六萬元的罰鍰

勞工可請一年的安胎假,勞團與婦團質疑「看得到、吃不到」,企業也擔心增加負擔。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長孫碧霞解釋,規劃修改「勞工請假規則」,是將安胎假併入住院病假,二年合計不得超過一年,在現有住院病假日數範圍內,並沒有增加,對雇主的經營管理、人事成本負擔衝擊有限。

孫碧霞指出,去年五月施行育嬰留職停薪可請領津貼,各界也有同樣質疑,但實施近一年以來,請領津貼者去年五月至十二月已達二萬六千餘人,核付金額超過十七億元;從育嬰假九十一年三月開辦至去年為止,已有近四萬五千人申請。

總統馬英九昨天出席國際三八婦女節一百週年慶祝晚會時表示,政府將祭出配套,希望獲得社會最大效益,降低企業損失。他強調,安胎假不只是照顧女性,也是為了下一代著想。

馬總統指出,今年的政策目標之一,是希望能幫助廿萬名婦女就業及創業;另一項目標是更落實女性的特別照顧安全,加強乳癌及子宮頸癌篩檢。

銓敘部政務次長吳聰成則指出,基於性別平等觀念,公務員也可望比照勞工辦理,將透過修改「公務員請假規則」或以補充解釋方式,讓經醫師證明、有安胎需要的公務員,享有安胎假。


減輕負擔!/婦團籲制定 合理保母費

〔記者湯佳玲、許紹軒、廖千瑩/台北報導〕小孩的保母費用吃掉薪水的一半時,生活還能怎麼過?婦團、學者痛批保母費用高得嚇人,政府不應只定退費而無收費標準,更不該以「市場機制」為由而不作為。

學者:政府介入定價

可轉變成服務事業

台 北教育大學幼兒教育學系副教授邱志鵬表示,如果政府介入定價、由官方聘用,就可以把保母從私有化的商業利益轉變成服務事業。台灣社區照顧協會理事長、台大 外文系教授劉毓秀也表示,現行政府對家庭年收入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的雙薪家庭,有一個嬰孩三千元的托育補助;政府若能規範保母定價,例如台北市最貴一萬兩千 元、鄉村地區也許八、九千元,公部門亦可提高補助到五千元,如此將大大提振出生率。

保母費用偏高

一般家庭的沉重負擔

婦團更點名批評公平會在「兒童教育及照顧法」修法過程,擋下保母收費限制相關條文。內政部兒童局長簡慧娟透露,內部雖曾想公布保母費用標準,但公平會提醒此舉恐會引起趨價的市場反應。公平會發言人施惠芬重申,不會介入保母費的價格。

公平會重申

不會介入保母費價格

主計處數據顯示,去年台灣女性的平均薪資為三萬七千五百七十六元。婦團說,一萬多元到二萬多元的托育保母費用,對一般家庭是沉重負擔。

劉毓秀指出,依據「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劃」,現行合格專業保母一個人最多可以帶四位小孩,若將保母薪資比照台灣女性平均薪資來看,除以四個小孩,一個小孩應該才收九千多元,就算除以三,也只有一萬兩千元,顯示目前的保母費用偏高。

邱 志鵬副教授也表示,以自由市場的說法而言,現在保母制度「非常失靈」,保母像個體戶,「自己在家開店」,價格也很亂。他說,以北歐國家為例,是由政府聘用 保母,既保障保母的薪資,也訂出合理成本價,一個孩子約佔薪資十七%、最多到卅%,美國雖然傾向自由市場機制,一個孩子的保母費用也僅約佔夫妻所得的十分 之一。邱志鵬質疑,台灣的保母制度,「長期以來沒有政策」。

台北南區家扶中心李姓社工指出,台北市政府曾對保母進行調查並依據不同的行政區域做出訂價,前來詢問的家長也多希望能對保母托育訂出價格,但也有批評聲浪指出受托內容不一,包括很多細項,像是洗幾次澡、副食品的餵食等等,所以應該交由自由市場去決定。

每週1日

讓家庭照顧者喘息

〔記者湯佳玲/台北報導〕身心障礙者的主要照顧者多為女性,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殘障聯盟等社團昨日聯合呼籲政府,應把建國百年預算的一.六億,用在「每週一日」的「照顧公共化」上,讓女性有喘息的時間。

內 政部二○○六年「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調查」顯示,身心障礙者的主要照顧者是女性、達七十八.九一%,障礙越重度,女性擔任主要照顧者的比例越高。另外籍看 護已佔台灣長期照顧者的五十二%,據二○○八年勞委會「外籍勞工運用及管理調查報告」,外籍看護每日工作時數平均十三.一小時,五十四%連例假日都不放 假。

社團聯合要求這些照顧者應一週至少擁有一天、一年五十二天的喘息時間,而這一天的照顧工作,應由國家訓練人員擔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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