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態度不佳 法官記申誡

自由20100211〔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昨天開會審理台北地院法官鍾華懲處案,委員們討論投票表決,認定鍾華擔任家事法庭法官期間,開庭態度不佳,決議懲處鍾華申誡1次;鍾華不予回應,北院已將他調離家事法庭,監察院也著手調查。

鍾華審理家事案件時,除對當事人態度不佳,還要家暴案被害人撤回訴訟,婦女團體和司改團體認為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等婦幼保護法律的立法精神,而且有時鍾華開庭時間過長,屢遭當事人及民間社團抗議。

據了解,台北地院自律委員會原建議司法院告誡鍾華勿再犯,但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建議申誡2次,人審委員討論後,認為有記申誡必要。


「酒後當然會施暴」 法官不發保護令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10.02.11 03:37 am
 

台北地方法院法官鍾華被律師投訴開庭言語不當,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調查發現,鍾華處理聲請保護令的家暴案,曾嚴詞批評社工,勸當事人撤回時竟然說「再打再聲請好了」;昨天表決,記鍾華申誡一次。

司法院整理鍾華開庭的錄音帶,發現他曾在多起家暴案聲請保護令時,用不當語言勸當事人撤回;有時還批評協助處理家暴案的社工,「預算是民脂民膏,國家錢給你們這樣用嗎?」

一位大陸來台的八十幾歲婦人指控媳婦打她,聲請保護令,鍾華認為婆媳有誤會,勸老婦人撤回,竟然說「再打再聲請好了」。有對姊弟失和,弟弟酒後動粗,姊姊聲請保護令,鍾華想勸和,卻對姊姊說:「酒後當然會施暴!」

台北縣政府請律師幫社會局安置的少年聲請保護令,鍾華不滿律師一直叫少年別講話,要他到法庭外,律師不肯,鍾華就找法警將律師「帶」到法庭外,也引發反彈,有人向監察院舉發鍾華失職。

司法院將資料送台北地院處理,地院召開九次自律委員會,決定口頭告誡鍾華,並將他調到簡易庭。司法院認為應該加重,送人審會決議。

人審會昨天開會討論,有委員不客氣地說,法官要謙卑,不要傲慢,司法界若不自律,就等著別人來管。

【2010/02/1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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