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核准 悠遊卡可小額消費

  • 2010-01-28
  • 新聞速報
  • 【中央社】

     金管會今天通過悠遊卡公司辦理電子票證業務,是第一家獲准的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未來悠遊卡不但可以搭車、付停車費,還可以在商店小額消費。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棟樑今天表示,悠遊卡公司是第一家經金管會核准的電子票證專業發行機構,核准辦理電子票證業務後,悠遊卡即可作為多用途支付使用,目前主要用於交通運輸,未來還可於商店進行小額消費。

     林棟樑表示,至98年底,悠遊卡公司發行的悠遊卡約1780萬張,收取的儲值款項及押金已分別與銀行簽訂信託契約及履約保證契約,可保障持卡人的權益。

     另外,聯明行動科技申請電子票證業務案遭金管會否准。金管會表示,聯明行動科技未於期限內檢附以籌備處名義開戶,並存入股款新台幣 3億元的證明文件,且安全防護機制尚不足,不利消費者權益,因此不予許可。

     林棟樑表示,金管會審核中的申請案還有遠通電收和PChome,隨著銀行及非銀行發行機構發行的各類型電子票證普及運用,各項小額支付將更為便利,可使民眾逐步減少對現金的使用及依賴。

     依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7條第4項,已發行電子票證的機構應於98年 7月24日前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99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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