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當教師先檢定 實習1年沒津貼
2010/01/25
【聯合報╱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

全國人才培育會議昨天做出教師實習延長為一年的決定,政務委員曾志朗(左)為行政院院長吳敦義(右)分析。 記者陳再興/攝影
就讀師範、教育大學及師培學程的學生請注意,行政院主辦的全國人才培育會議昨天決議,將把目前的實習期限由半年延長為一年,並改採先檢定、後實習的方式,且實習一年期間沒有津貼。

不少教育大學的學生聽到這個消息都愁眉苦臉,因過去實習每月有八千元津貼,如今不但沒津貼,實習還要交學分費,且因少子化不斷減班,未來要當老師的機會更是減少,「早知道畢業後還要勒緊腰帶、做一年白工,考大學時就選別的系了!」

教育部長吳清基昨天在會後表示,這項決議必須透過修訂師資培育法才能實施,實施的方式也還要再討論。

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劉欽旭表示,他參與教育部的師資培育委員會,成員對於先檢定、再實習已達成共識;但是否要把實習期限由半年延長為一年,則尚無共識,「教育部制訂政策一定要謹慎。」

教育部統計,領有合格教師證、卻無法獲聘的流浪(儲備)教師有六萬七千多人,但每年新聘的中小學教師只有一千人左右。劉欽旭說,因當上老師的機會低,愈來 愈少學生想讀師培科系,以至於錄取分數直直落,進來的學生素質低,實習表現不佳,如今要以延長實習方式來解決問題,根本是緣木求魚。

台北縣教師會常務監事邱漢強認為,人才培育得出的結論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會讓優秀學生更不來念師培科系,實習再久都沒意義。

目前教師要先實習半年,才有資格參加檢定、取得合格教師證,但約有四成的師培生無法通過檢定。劉欽旭表示,程度不夠的師培生在檢定這一關先刷掉,就不用浪費時間實習了;且許多學生實習時還一邊準備檢定考試,也無法專心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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