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邱議瑩潑婦 李慶華無罪確定
2009年10月28日
【賴 心瑩、政治中心╱台北報導】今年四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舉行「江陳會談」專案報告會議,藍委李慶華發言時,被綠委邱議瑩出言干擾,李慶華回罵邱:「潑婦罵 街」、「有一點風度跟家教」,被邱控告公然侮辱,台灣高等法院認定李當時行使立委職務,受言論免責權保障,昨判李慶華無罪確定。

享有言論免責權一、二審都獲判無罪的李慶華,昨得知高院判決結果,以簡訊回應:「希望邱議瑩不要再有暴力行為。」邱議瑩則說:「不想回應爛人的說法!」
法院審理本案期間,曾勘驗當天會議記錄光碟,確認李慶華當時針對海基會會長是否應到立法院列席備詢一事進行發言,確實是在行使立委質詢職務,因此認定李慶華的言論內容受立委言論免責權保障。
合議庭強調,本案因立委行使職權言論享有免責權,無須審酌「潑婦罵街」、「沒家教」等字眼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而判無罪,並非鼓勵民眾說這些話。

享有言論免責權一、二審都獲判無罪的李慶華,昨得知高院判決結果,以簡訊回應:「希望邱議瑩不要再有暴力行為。」邱議瑩則說:「不想回應爛人的說法!」
法院審理本案期間,曾勘驗當天會議記錄光碟,確認李慶華當時針對海基會會長是否應到立法院列席備詢一事進行發言,確實是在行使立委質詢職務,因此認定李慶華的言論內容受立委言論免責權保障。
合議庭強調,本案因立委行使職權言論享有免責權,無須審酌「潑婦罵街」、「沒家教」等字眼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而判無罪,並非鼓勵民眾說這些話。

享有言論免責權一、二審都獲判無罪的李慶華,昨得知高院判決結果,以簡訊回應:「希望邱議瑩不要再有暴力行為。」邱議瑩則說:「不想回應爛人的說法!」
法院審理本案期間,曾勘驗當天會議記錄光碟,確認李慶華當時針對海基會會長是否應到立法院列席備詢一事進行發言,確實是在行使立委質詢職務,因此認定李慶華的言論內容受立委言論免責權保障。
合議庭強調,本案因立委行使職權言論享有免責權,無須審酌「潑婦罵街」、「沒家教」等字眼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而判無罪,並非鼓勵民眾說這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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