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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走白實線 50公尺警逼近5次

〔記 者曾德峰/北縣報導〕警察執法心態成為昨天縣議會質詢焦點,議員蔡淑君以親身經歷,被警車無端迫近5次試圖攔截,質疑員警不熟交通法規,還有刻意引人違規 之嫌;議員李欣芳則批評違規拖吊,不是為了交通順暢,而是搶錢,作法可議;警察局長林國棟答覆,將要求檢討警員熟悉法規,強化執法正確態度。

蔡淑君質詢,常接獲民眾陳情,指稱警方執法心態讓人無法接受,有時候還會以警車刻意迫近行進中的車輛,險象環生;她前陣子就親身經歷,體會民眾陳情的無奈,尤其警方以不清楚是議員座車為由辯稱,更令她無法接受,這種執法心態合乎公平、正義?

議員質疑 心生害怕

蔡 淑君描述,當時座車行經泰山鄉泰林路打方向燈準備右轉,短短50公尺被突然出現的警車連續5次刻意靠近,司機連續踩了多次的煞車避開,連續而來的後坐力讓 她非常害怕,心裡想如果車輛違規,警車應直接攔下開單告發就好,怎會以這種危險行徑,讓人產生驚嚇,一旦發生車禍,後果更不堪設想。

她說,事後還特別研究交通法規,想了解是否違反交通規,發現座車行經白實線,按規定可以在30公尺前右轉,質疑警員對交通法規不清楚,執法心態有問題。

林國棟答覆,這起事件經交通大隊檢討,警員作法是錯誤,將透過考勤、教育訓練,要求警員熟悉法令,另外,民眾如果認為違規被告發有誤,可透過電話、書面陳述,警方會依法處理。

委託民間拖吊像搶錢

李欣芳議員則問到警方委託民間拖吊根本在搶錢,當負責拖吊的額度夠了,放任主要幹道違規車輛並排、三排都可以,如果距離拖吊額度差太多,連巷弄臨時停車都被強力拖吊,這種執法不是為了交通順暢,民眾被罰又怎會心甘情願?

林國棟否認有拖吊額度的算法,強調取締違規停車,可以讓道路行車比較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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