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爭議 勞工可申請法律扶助

〔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張小姐無故被公司資遣、王先生在工安意外中失去右腿卻未獲分文賠償、李媽媽的老闆少報她的勞保投保薪資。現在勞工如果遇到這些問題,不限財力,都可以向勞委會委託的法律扶助基金會各地分會申請免費的勞工訴訟立即扶助。

受助對象不限財力

法扶苗栗分會說,勞委會這項專案是要提供全國勞工全方位的法律扶助,不論是否合乎法律扶助基金會規定的財力標準,只要符合訴訟扶助範圍,都不須另外負擔律師費用。

這項專案的訴訟扶助範圍有5大類,包括終止勞動契約引發的爭議,即常見的資遣問題、遭遇職業災害,雇主卻未依法給予補償或賠償;雇主沒有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就業保險法辦理為勞工加保,或投保薪資以多報少,造成勞工權益受損。

因為雇主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導致發生死亡或重傷的職業災害,經提起刑事訴訟,也可申請扶助。此外,勞工擔任工會理、監事及會員代表或工會發起人、籌備人,被資方不當解僱,並經調解不成立,也是協助對象。

扶 助的項目有法律諮詢、較簡單案件的代為撰寫法律文件,如支付命令聲請書等及指派專責律師代打官司。勞工在預約後,約1到2週就可到法扶各地分會申請,等待 期間可先備齊文件,申請後約1週內可知道審查結果,如獲准扶助,法扶會指派扶助律師連繫。如經審查不符補助規定被駁回,勞工可向法扶提出覆議,也可向勞委 會提起訴願。

勞工如有任何疑問,都可向法扶苗栗分會洽詢,電話:368-00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點到12點,下午1點至5點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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