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解聘狼師 教部:樂觀其成
【聯合報╱記者湯雅雯/台北報導】

校園性侵害案件層出不窮,國民黨立委黃昭順昨提案修改教師法,明訂教師若涉及性侵經查證屬實,立即解聘或不續聘,以免更多學生受害,教育部樂觀其成,盼立院儘速完成修法。

今年南部陸續傳出4起教師性侵害案,甚至有狼師在性平會調查屬實後,只是停聘、休假領半薪。黃昭順等38名立委連署修改教師法第十四條,昨天偕人本教育基金會等團體舉辦公聽會,籲立法院修法,把狼師踢出校園。

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制委員會副執行秘書張秀鴛說,該會統計民國95至97年間,共發生288件校園性侵案,受害者幾乎都是在學生,其中68%未成年。人本也指出,94年至今,受理18件校園性侵害案件,有49名學生受害,卻只有9名狼師被解聘。

會中邀請南部3所發生性侵害學校的校長到場,其中一名校長說:「該名老師上有老母,建議給解聘者輔導就業,避免家庭破碎」,此言一出,引發在場人士面面相覷。

立委朱鳳芝說,面對這種禽獸不如的老師就該嚴懲,「解聘」只是基本門檻;全家盟理事長謝國清認為對教師要採「最高道德標準」,呼籲教評會不該有人情包袱,任意否決性平會的決議。

全教會社會發展部主任許志文強調,教師會支持修法,但也盼讓專業人員進駐校園,擔任性平會委員。

教育部人事處副處長張美玲說,教育部對修法樂觀其成,盼儘速完成修法。外界憂心教師被解聘後,可能改名至他校任教,她表示,已建立查詢系統,輸入加害教師身分證字號,即使改名,也查得到。


不適任狼師 未來可立即解聘

教育人員任用法增列狼師條款

自由 20090421〔記者林毅璋、曾韋禎、林曉雲/台北報導〕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日初審通過「教育人員任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列狼師條款,教育人員涉及性侵害行為,並經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屬實者,不得為教育人員;已任用者,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或免職。

國民黨立委黃昭順、江玲君與黃志雄,昨日也偕同教育團體舉辦「性侵害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公聽會」,討論教師法是否增列性侵害屬實教師立即解聘,與會教育部官員都表樂觀其成。

內 政部家暴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副執行秘書張秀鴛表示,據統計,國內從二○○六年至二○○八年間,共發生兩百八十八件校園性侵害案件,受害人幾乎都是學生;據 教育部及內政部的統計,受害學生共有兩百四十八人。張秀鴛表示,其中有六十八%未成年,師生關係的性侵害案件中,發生在非私人場所中,以學校的六十九%最 高,私人場所中,則以加害人住所的三十七%最高,顯示被害人與加害人間有一定程度的信任關係,而遭受性侵。

黃昭順表示,目前涉及性侵的教師往往僅被停聘,但停聘期間仍可支領半薪,停聘期滿就能恢復教職。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認為,很多性侵學生的教師都是累犯,但學校往往息事寧人,相關單位應對隱匿通報性侵案件的校長做出嚴厲處置。

全教會:清楚界定性侵與性騷擾

全國教師會社會發展部主任許志文則指出,教師會支持修法,希望將教師中的老鼠屎挑出來,但希望修法時能將性侵害與性騷擾的定義區隔清楚,以防像過去對體罰的定義不明,讓涉案老師有模糊空間可運用。

教育部人事處副處長張美玲表示,教育部對修法樂觀其成,希望立法院儘速完成立法。教育部已建立查詢系統,即使教師改名,只要輸入犯罪教師的身分證字號,一樣查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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