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偷渡」? 無簽證闖關 卅七陸客原機遣返

  • 2009-04-19
  • 中國時報
  • 【許俊偉、劉尚昀/台北報導】

     松山機場發生首件兩岸包機直航陸客團遭原機遣返事件!兩岸開放直航後,昨日有高達卅七名未持入台證的陸客意圖闖關,移民署國境大隊發現後當場開鍘,處以搭載旅客的廈門航空一百八十五萬元罰款,並將旅客原機遣返中國瀋陽。

     由吉林環球組團社籌組的卅七名中國瀋陽團,根本沒有國內旅行社負責接待和協辦證件,昨天搭乘廈門航空班機從瀋陽飛抵松山試圖「偷渡」,比「先登機後補證」還囂張,遭我方原機遣返。

     近來陸客來台人數頻破表,突破每日三千名額,日前發生類似「落地簽」禮遇的偷跑事件,移民署疑似放水配合趕證被罵翻,沒想到昨天竟還發生陸客團要闖國門的離譜事件。

     據了解,該團十六日才送件,但十八日就出團,由於周末移民署人員根本沒上班,短短兩天要辦出入台許可證簡直是天方夜譚,因此沒有國內旅行社敢接,觀光局通報系統也查詢不到接團資料。

     一行人沒接地社(旅行社) 處理行程和協辦證件,對岸吉林環球組團社竟照樣把人送過來,不少國內旅行業者聞訊後直呼「不可能,太誇張」。中華民國旅行社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姚大光證實的確無接待社,秘書長許高慶則推測,除非是吉林環球人員想要「闖闖看」。

     松山機場航站主任魏勝之說,該班機是在昨天下午兩點四十五分飛抵松山,卅七位無法入境的陸客,在航站管制區內停留不到兩小時,隨即在下午四點四十分遭到原機遣返回瀋陽,而這班機竟是廈門航空瀋陽?松山線的首航包機。

     倒楣的卅七名陸客欣喜來台,最後頹喪返陸,難得的寶島行竟成「機場半日遊」,部分搞不清狀況的旅客還與松山機場出入境人員出現爭執,因而耽擱飛機起飛時間約四十分。

     移民署官員指出,這批旅客抵台後廿四小時因無法取得證件,不能適用《入出國及移民法罰鍰案件裁罰基準》的互惠協定,廈門航空違法搭載無入台證陸客的行為,將可依《移民法》裁罰二至十萬元罰鍰。

     廈門航空松山機場站長紀榮忠事後低調聲稱無權發言,拒絕回應班機為何會搭載無旅行社具保的旅客來台。

     移民屬國境大隊副大隊長陳建成表示,根據移民法裁罰標準,廈門航空違規共搭載卅七名陸客闖關,每搭載一人裁罰五萬元,折合一百八十五萬,該航空公司在台灣的代理公司復興航空,同時也需提交書面說明。這些乘客並未持入台證,在標準程序上不可能給予落地簽。

     陳建成表示,過去也有陸客未依標準入境,但都是零零星星,此次首度有航空公搭載大量未申請入台證旅客闖關,未來仍會對各航空再加強宣傳,並嚴格執法。


 

原機遣返 搶客搶過頭 廈門航空出包

  • 2009-04-19
  • 中國時報
  • 【許俊偉/台北報導】

     航空業者透露,陸客若未取得入台證,國內旅行社必須出示相關核准入台證明,並取得航空公司「OK Bording」後,旅客才得以登機。廈門航空昨天無旅行社具保也載客的行徑,根本就是搶客搶過頭。

     多家航空業者昨天證實,前幾天已收到移民署來文,要求業者不得再有搭載無任何入台證明文件的陸客,否則將依《移民法》開罰。

     中華民國旅行社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姚大光也說,為解決近期陸客偷跑行為,移民署前天還特別邀集航空、觀光等相關單位開會研商,再次重申上述規定。

     長榮航空表示,目前各航空公司做法大同小異,陸客若未取得入台證正本,至少國內接待旅行社必須出示我方已核准的證明文件後,才有可能會放旅客上機。有業者甚至指出,若尚無核准證明,旅行社若能提出旅客落地前可完成辦證的保證,通常也會放行。

     不願具名的旅行業者則指出,問題根本就出在兩岸的旅行社身上。由於對岸組團社收客晚,常常出團前幾天都還在收客,以致時間緊迫、甚至出現 「今天送件、明天取件」的要求(一般審核時間至少五天),而部分國內旅行社為搶陸客生意,通常會向對岸旅行社拍胸脯保證沒問題,也會竭盡所能來趕件。

     但該業者語重心長指出,站在國家安全立場,旅行業者還是應該讓移民署人員有充分審核時間,以避免出現國安漏洞。他還建議,未來應取消現行 四百元規費的辦證費,改採依時間長短分收不同額度的規費,例如急件最貴,正常時程則維持四百元,如此才能釜底抽薪解決旅行社趕件的壞風氣。

     林雨虹/台北─北京電話採訪

     昨日瀋陽旅行團因未辦入台證,在松山機場遭我方以原機遣返。國台辦旗下的海峽旅行社總經理馮卓志表示,他不太清楚這個旅行團為何在無台灣接待方及入台證情形下仍可登機,但他強調,大陸旅行社向來良莠不齊,且部分工作人員缺乏業務法規專業。

     對於如何有效防範此事件再度發生,馮卓志則認為,除了各個旅行社應加強人員訓練之外,兩岸旅行社人員都應互相熟悉入境事宜。相信此事件爆發後,會引起大陸官方高度注意,對於之後的控管及因應措施,將會有所規範及制定。


陸客團遭遣返 移民署籲業者遵守相關作業

  • 2009-04-19
  • 新聞速報
  • 【中央社】

     針對昨天發生中國大陸旅客團遭原機遣返一事,移民署今天發布新聞稿,呼籲台灣與中國大陸的旅行業者應遵守相關作業方式,避免影響旅客的正當權益。

     移民署表示,昨天自瀋陽抵台的陸客團,經查該團沒有團號,只有中國大陸隨團領隊王立麗持有入出境許可證,其餘37名都沒有入出境許可證; 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依職權對廈門航空公司開立舉發通知書,交予代理之復興航空公司簽收,並且拒絕該團入境,全團昨天下午遭原機遣返。

     移民署指出,該團是包機直航由瀋陽出發的首發團,航空公司第一次從瀋陽包機來台,由於地勤人員沒有經驗,讓沒有台灣入出境許可證的人登機,才造成無入出境許可者遭原機遣返的問題。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82條規定,機、船長或運輸業者違規搭載未具入國許可證件之乘客者,每搭載1人,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 鍰。移民署民國96年計開罰323件、97年403件、98年迄今148件,航空公司違規搭載的對象,則是中國大陸及外國人都有。 為了讓航空公司確實知道「不得搭載未具入國許可證件乘客」,移民署也已於16日發函各航空公司,並召集各航空公司代表重申相關規定事項,籲請航空公司全力 配合務必遵守法令規定。

     移民署表示,依海峽兩岸關於中國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協議規定,大陸組團旅行社應接洽台灣接待的旅行社,先行送件申請入出境許可證,才能夠出團來台觀光。移民署呼籲雙方旅行業者應遵守相關作業方式,避免影響旅客的正當權益。9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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