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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貓案 北市先行政罰刑責交由檢警辦

  • 2009-03-11
  • 新聞速報
  •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11日電)日前有媒體披露一名台大李姓博士生疑涉多起虐貓案件;台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今天指出,他們將對李姓學生違反動物保護法 開罰,刑責部份,由警方視案情函送檢方偵辦。 根據媒體報導,去年9月起台大校園就陸續出現幼貓的屍體,前後達10隻,此外,在台師大附近也有人發現尾巴皮毛被剝去、疑被虐致死的貓屍,於是愛貓人士透 過網路串連,共同查出一名李姓台大博士生疑涉虐貓,動檢所與台北市刑警大隊偵四隊在2月26日組成專案小組調查。 動檢所今天表示,全案行政調查部分已告一段落,將於本週前開罰,至於當事人可能牽涉的刑責部分,也將在本週由警方依動物保護法函送檢方偵辦。 依動檢所目前瞭解,收養貓咪的李姓學生有4件構成違反棄養要件,依動物保護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可處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 下罰鍰;另2件涉及動物保護法第30條第2項規定「棄養動物致動物死亡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動檢所呼籲民眾,如有將動物送交李姓學生收養,或掌握與案情有關具體事證,儘速向動檢所檢舉通報(電話02-8789-7131),或與刑大偵四隊 (02-2381-0106)聯絡。98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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