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溫紳未登報向連戰道歉 法院代勞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9.01.08 03:06 am
 
 
溫紳在著作中影射國民黨前主席連戰到瑞士盧加諾洗錢,並與媒體人周玉蔻一起在電視節目上評論,經連戰提起訴訟,法院判決溫、周兩人須登報道歉;但溫、周兩人始終未刊登,連戰聲請「代為履行」,昨天獲法院裁准。

依台北地方法院的裁定,法院將代替溫紳、周玉蔻兩人向聯合報等六家報紙委刊道歉聲明兩天,費用各四百五十一萬五千元;一天由溫紳自付全額,另一天由溫、周兩人共同負擔。合計溫紳須支付六百七十七萬兩千五百元,周玉蔻須支付兩百廿五萬七千五百元。

九十三年四月,溫紳(本名陳崇崧)著作「誰背叛了國家‧尹案‧拉法葉‧軍火佣金」中談到「連戰的神秘之旅」,影射連戰三度到瑞士盧加諾洗錢;同年六月,周玉蔻在其主持的電視節目「台灣高峰會」邀請溫紳擔任來賓,兩人又在節目上談到這段洗錢內容。

連戰提告,一到三審都判決周、溫敗訴,電視節目部分,兩人應連帶在六家報紙刊登道歉聲明,溫紳另須就著作的部分再刊登一次。

去年五月,最高法院判決確定後,連戰不滿周、溫兩人一直未刊登道歉聲明,便委由律師到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獲准,但周、溫還是不理會。連戰於是依強制執行法規定,向法院聲請命兩人預納執行費用,請第三人代為履行登報道歉聲明,獲法院裁定准許。

【2009/01/0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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