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品質太差 女法官遭懲處
地院任內 多達7案遭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 
 
【記者陳永富/台北報導】
一名李姓女法官,在宜蘭地院任內審結案件,竟有多達七案遭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司法院人審會日前通過將她記申誡一次,法官因審判品質太差被處分的案例,並不多見。

李姓法官去年間調離宜蘭地院。該院院長黃瑞華依法官自律委員會懲處結果,簽處的理由是「敬業精神不足」,因為她在宜蘭地院任內幾年,就有數罪合併訂執行刑之刑期核算錯誤,及證據採捨有違誤、認事用法不當等,被檢察總長連提非常上訴而改判。

曾任宜蘭地院院長的司法院少年與家事廳長林雅鋒則為女法官緩頰表示,李姓法官平日表現良好,因家遭變故而有疏失。不過,人審會認單一法官的審判案件,竟有多達7案遭提起非常上訴,可說已到「離譜」程度,嚴重影響法院公正執法形象,難以推託責任,所以維持地院簽處的申誡一次處分。


【2006-03-19/聯合晚報/5版/焦點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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