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 跳票 竊盜罪量刑參考表 1年仍未完成 
 
【記者陳永富/台北報導】
去年3月,司法院長翁岳生指示刑事廳,以1年時間,訂定「竊盜罪量刑基準參考表」的司改支票,確定跳票。

民間司改會與台北律師公會去年2月,完成18個地方法院、89至91年之1146件竊盜罪判決統計研究,研究結果顯示,法官對竊盜案普遍「從輕量刑」,但在非都會地區,可能因竊案較不嚴重,被告較易獲判緩刑(約是都會區的1.6倍);而中年(46歲以上)法官及女法官較仁慈,較易宣告緩刑或從輕量刑。所以被告如運氣好,碰到心軟的法官,可能重罪輕判,並不公平。

針對外界對法官量刑歧異的批評,翁岳生指示在今年4月前,先訂出竊盜罪的量刑參考表,希望在罪刑相當的原則下,訂出級距式的量刑基準,讓法官有適當的裁量空間。

刑事廳奉令研擬竊盜罪量刑參考表後,已就各法院數千件住宅、汽機車竊盜、連續犯等犯案類型,抽出700件,分14級犯罪金額,完成初步統計分析。

不過因應明年3月將成立的智財權法院需要,且考量違反智財權案件的犯罪情節及量刑較單純,所以決定優先訂定智財權案量刑參考表,預定今年8、9月間先完成草案,於徵詢各界意見定稿後,提供給智財權法院法官量刑參考。

後續除竊盜罪,司法院也將研擬殺人、竊盜、賭博、酒醉駕車公共危險等罪的量刑參考表。


【2006-04-01/聯合晚報/6版/焦點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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