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黨籍?基層法官嗆謝志偉「歧視司法」
檢察官也批謝 「自己戴了藍綠有色眼鏡」 國民黨:謝的發言侮辱司法 替民進黨弊案打預防針 
 
【本報記者/連線報導】
基層法官、檢察官獲悉新聞局長要求公布司法官黨籍的相關說法,都覺得很訝異。有法官指出,政黨不能操縱司法,且法官獨立審判與政治傾向無關;一位女法官甚至說:「公布黨籍,是一種歧視。」

「在質疑司法官政黨藍綠色彩時,當事人就已經戴上了藍綠色彩的眼鏡」,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麗瑩表示,司法應獨立於政黨之外,不論那個黨籍執政,司法都只會忠於司法。

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洪信旭說,司法官是人不是神,難免會有偏見,但是否將意識形態反映在偵辦案件或司法判決上,應依個案來認定,這是個人心態問題,與是否具黨籍身分無關。

台中地方法院院長李彥文表示,受過司法官訓練的人都知道,當上司法官後就退出政黨,以獨立審判、中立的精神執法;要求司法官交代黨籍,根本沒有這個必要,「本來無一物,何必惹塵埃」。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蔣得龍表示,檢察官都依證據獨立辦案,連長官都無法介入,何況政黨,「公布政黨的作用又是什麼呢?」

台北地院一位法官認為,不能以司法官過去的黨籍資料,做為評斷法官的政治傾向。他舉例指出,陳水扁、謝長廷過去曾加入國民黨,難道能說他們現在是藍營的嗎?

資深的司法官說,當年在法訓所受訓時,曾被要求填寫黨籍資料,但後來有人批評司法官不應參與政治活動,於是司法當局取消填寫,這十多年來沒有任何一位司法官填過黨籍資料。他質疑,如今要如何公布?

士林地院一位庭長更挑明地說,公布司法官的黨籍根本沒意義,因為四十歲以上的司法官在高中、大學時期,大都曾被要求加入國民黨,但最後只有極少數的人參加政黨活動。

【記者李明賢/台北報導】新聞局長謝志偉要求國民黨公布具有黨籍的司法人員資料,國民黨發言人蘇俊賓回應,謝發言不僅侮辱司法,也是替民進黨弊案打預防針、模糊焦點的硬拗手法。

蘇俊賓指出,依規定,司法人員根本不能參與政黨活動,謝志偉的講法簡直與陳水扁總統前後呼應,每當預判官司不利自己,就先往法官身上抹顏色,以求脫身。

他反問,依照謝的邏輯,如果民進黨偷東西被警察抓到,警察一定也是國民黨派來的?是否偵辦民進黨掏空銀行、A健保立委的檢察官、法官也都要反躬自省?


【2007-09-04/聯合報/A4版/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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