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色當行「列」女傳 屏東地院女性院長 劉惠霖畫像
 
 
【發奎】
或許因我國地方法院從來沒有一個女院長,屏東地院女院長劉惠霖,因而老是被別人稱為「劉院長太太」。

在屏東地方法院院長官邸中,劉院長常常無法自我解釋這種誤會。

劉院長到任有八個月了,有很多人仍不知「劉惠霖」是個女的。

她在家裏接到一個電話,有段趣味性的對話:

「喂!是劉公館嗎?」

「是的。你要找誰?」

「妳是劉太太?我要找院長。」

「你是誰?有什麼事?」

「劉院長是不是在睡午覺?我等會兒再打好了。對不起,劉太大。」

喀嚓,電話斷了。聽電話的劉院長弄不清是怎麼回事。

不久前,屏東縣的一次動員月會中,有個機關首長稱劉院長一聲「小姐」,國民黨屏東縣黨部主委陳志堅立即提醒他:「這是法院劉院長!」弄得這位首長很不好意思。

從這些事可以說明,劉院長是不作無謂應酬的,所以別人用「習慣法」看人,把她當成小姐太太了。

在我國司法史上,由女性擔任司法首於的曾有王毓秀、夏挹芳兩人,不過前者是江蘇丹陽地檢處首席,後者是貴州一個地檢處的首席,但沒有人做過劉惠霖所擔任的地方法院院長。

在屏東地院做事的人,覺得劉院長不會比前任的梁院長差。因為院長是女性,同事們的生活及法院裏的環境衛生,反而更受注意與照顧。

這個我國第一位地方法院女院長,是貴州省畢節縣人,今年四十四歲,抗戰勝利後一年,畢業於國立貴州大學法律系,民國三十八年參加司法官考試及格,此前曾任青島地院推事,後來轉任廣東新會地院推事。

劉院長跟隨政府撤退來台後,是在新竹地院任推事和檢察官,四十三年調任台南高分院推事,四十八年轉任高院推事與庭長,至去年九月,司法行政部鄭部長發現她的行政能力,而將她調長屏東地院。

在台灣的女司法官,有三十多人,雖然有四人在最高法院,地位最高,也有十數人擔任二審工作,但劉惠霖的成就在司法界中仍是突出的。

劉院長的私生活,就純粹的女性化了。因為她好靜,下班以後,非必要從不外出,於是她在家裏就安排了自己。最能給她在精神上慰藉的,是輕音樂和古典音樂。她搜集各種音樂唱片,常為這些美妙的旋律所陶醉。她也愛好文藝小說,偶而上街看一場電影。

劉院長對於追求新知識,十分專心,早的學習英文,而且在省立屏東農專兼課,與青年們研究「憲法與法學緒論」。

劉院長感到女性當行政主管不能與男人比的,是在應酬場合必須有女性的矜持。她說,好在法院院長需要嚴肅,否則一個女性就不易適應了。(發奎)


【1966-05-14/聯合報/13版/聯合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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