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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成功要付費 興國再訴願
評鑑中心更改規定 成立不滿一年可改待觀察 致遠應日系 程序瑕疵重新訪視 
 
【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今年大學評鑑有82個系所待觀察或未通過評鑑,未通過的興國管理學院行銷管理系申訴成功,改為「待觀察」,但校方不滿意;興國還要向教育部訴願,因為不服評鑑申訴還要付費6萬元,有違法之虞。

此外,致遠管理學院應用日語,則因訪視程序不完整,11、12月要重新訪視。該系訪評當天,有一名評鑑委員因病缺席,改派另一名非日語專長的委員出席,程序有瑕疵,才要重新訪視。

高教評鑑中心指出,興國行銷管理系受評時,成立還不滿一年,不宜和其他系所等同而論,改為「待觀察」,評鑑中心為此修改規定,成立不滿一年的系所受評,結果只有「待觀察」及「通過」兩種。

興國校長黃俊杰指出,就法律精神而言,高教評鑑中心受教育部委託、補助執行大學系所評鑑,具有公權力色彩,運作程序應遵守行政程序法,對評鑑結果不服提出申訴,應比照其他公家單位,不能收費,但評鑑中心受理每系申訴案,還要收費六萬元,有適法問題,興國將向教育部訴願,要求和評鑑中心言詞辯論。

黃俊杰說,該校行銷管理系不論就生師比、教師博士比、教學設備,都應該通過,而非待觀察;另外6系申訴被駁回,校方也不服,要一併向教育部訴願。

評鑑中心評鑑業務處長王保進指出,國外的大學評鑑都是系所付費,但國內評鑑由教育部補助評鑑中心,才不收費,但辦理申訴業務,要另外聘請委員,教育部沒補助,才要另外收費。


【2008-09-03/聯合報/C3版/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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