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佛男子畸戀 虐妻報復判離

台南縣江姓男子以講授佛,勸人向善經為業,卻與女信徒關係曖昧,遭妻發現後,他經常虐待妻子,還被指控性虐待,妻子以不堪同居虐待訴請離婚,台南地院法官判准離婚。

江姓男子的妻子指稱,她與丈夫結婚21年,但丈夫近年來與女信徒的關係曖昧,紛爭不斷。她說,兩年前有女信徒上門要求她成全她的丈夫與對方交往,她才知丈夫與女信徒交往,孰料丈夫惱羞成怒,開始對她施暴。

江妻表示,丈夫經常毆打及辱罵、跟蹤她,並限制她的行動自由,甚至性虐待,及咬傷她的乳頭,她曾聲請保護令及提出傷害告訴,後來因調解才撤回。但丈夫在她撤回告訴及保護令聲請後,卻又以各種方式虐待,包括以調味料、衛生紙強灌入她的嘴裡。不過,江姓男子否認妻子的指控。

但因有光碟片證明江姓男子以調味料、衛生紙灌食妻子,法官以江姓男子的行為,已經逾越夫妻所能忍受的程度判准離婚。

【2009/01/0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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