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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影印教科書 政府抓人非正辦

自由20081013◎ 劉兆隆

 

近日有檢察官到彰化各大學附近影印店查緝盜印教科書,並揚言以各種重罪去起訴學生等情事。事實上這是國內各大學附近的普遍現象,過去還見到檢察官與學生互嗆,「聲稱求學過程從未影印過教科書」云云,值得全國學生社團注意,是否到了該發動一次全國性學運的時刻,提醒政府注意這個問題的嚴重性。

其實國家機關在配合查緝盜版的過程中,可以做的更有人情味,更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政策上如要嚴格查緝盜版,應比照加入WTO的作法,對於競爭力較弱的產業給予一定期程的補助,同時輔導轉型。個人以為可以分成兩階段做:第一階段是給予學生購買教科書的補貼(或是圖書禮券),並限定只能購買教科書,以降低學生盜印的誘因。第二階段是鼓勵教師出版或採用「電子書」為教材,由學校出資購買,供學生下載使用,徹底免除盜印的問題與風險。

現在一般的大學中,辦理助學貸款的學生約在三成到五成左右,顯然學費已經是學生一項沉重的負擔,不然每年的反高學費聯盟就不會這樣大張旗鼓的抗議了。此外,每學期的書錢又是一筆負擔,可能兩本原文書就是一個月的飯錢,使得影印成為很多人不得不然的選擇。既然政府在查緝的過程中忽略了保障弱勢族群的公平正義原則,同時一味欺負無還手之力的學生,個人以為,與其讓國家機器每學期來一次「打自己的小孩給美國人看」,不如就來一次學運,提醒政府不要再成為美帝主義的打手!

至於那位「聲稱求學過程從未影印過教科書」的檢察官,我必須提醒他:難道在考試的過程中從未影印過補習班的講義?或是影印過老師的筆記嗎?如果你認為自己從未違反過智慧財產權,那你似乎應該從頭去理解一下智慧財產權的定義再來指責學生吧!

(作者為政治大學政治研究所博士,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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