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大學學費 最多漲2.88%
【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教育部昨天公布九十七學年度大專校院學雜費收費基準,調幅上限最高百分之二點八八,降幅最多可達百分之一點四三,可能調高的費用從公立大學文法學院的三百廿七元,到私立大學醫學院的一千九百卅八元不等。

教育部也表示,今年調幅上限最高原本可以到百分之三點八四,但沒有一所大學符合條件,因此最高只能到百分之二點八八。據透露,有一所大學及數所大學的十多個系所會被調降學費。

教育部表示,本月廿六日前受理各校申請,廿七日到七月十日將組成學雜費審議小組審查各校申請案,預計七月十一日前公告審議結果及各校收費基準,作為學生選填志願參考。去年調漲案,教育部要求五年五百億計畫的大學不得調漲,今年不設限。

教育部昨天公布「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政務次長呂木琳表示,學雜費調幅公式除參考物價指數外,首度納入家戶可支配所得,及受雇勞工實質薪資等指標,兼顧受教者的支付能力,但調幅超過百分之二點五者,以二點五來計算;並首度讓辦學優良的學院為單位提出申請,不一定是全校。

呂木琳說,九十七學年度學雜費基本調幅為百分之一點四三,去年未漲的學校,最多可調到百分之一點九二;表現再好者,可乘以一點五倍,加上去年未漲者,最高漲幅達百分之二點八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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