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手機兌換券? 消保會:行為疑違公交法
今日晚報 2008.06.02 

【中時電子報方佳怡/台北報導】

    「免費兌換手機券」有這麼好康的事嗎?最近市面上出現不少類似的促銷手法,不過,行政院消保會卻接獲民眾申訴,根本沒業者說的好康,想兌換手機卻還得與電信業者綁約二年,對此,消保會在今(二)日表示,由於兌換券與禮券不同,業者促銷行為恐有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嫌疑,已函請公平交易委員會進行調查。

    消保會指出,這件案子為業者在禮券明顯處以紅色字體印上「免費兌換」,並使用「憑本券可免費兌換市價新台幣 6800元200萬畫素手機乙支及門號乙門」等字語。但業者卻於禮券左下方以相對極小的字體記載限制條件,「本禮券適用遠傳365低月租方案,年約兩年」等語;另於明顯處以紅色字體印上「限量 168組」提醒消費者。

    對此,消保會認為,其所記載的內容,恐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之虞,並函請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依據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展開調查程序,取得更為詳細的具體事證,作為判斷基礎。

    消保會說,已決議要求這家業者(馹玥國際公司)立即停止現有禮券發行,並修正原記載內容,包含將「禮券」字樣修正為「兌換券」、刪除免費兌換及限量 168組併排字樣、將左下方指定月租方案的限制條件列為兌換手機說明內容等,並從這月起以修正過的新版發行兌換券。

    消保會特別呼籲,消費者如發現其他電信或手機通路業者有類似馹玥國際公司未明確標示免費兌換手機需搭配指定月租方案的行銷手法,可向其提出檢舉,消保會絕對會依權責依法處理,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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