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額賠償加刑責 肇禍夫婦心寒
中國時報 2008.05.27 

蔡偉祺、陳俊雄/北縣報導

 五二五「鈴木華城」火警,疑似三樓陳姓幼童玩火所致,除造成六十戶社區鄰居財產損失外,還賠上十樓游家三條人命。陳姓丈夫和太太昨天一整天都是面色凝重,尤其面對可能的龐大賠償金和責任,顯得不知如何是好。

 法界人士表示,除了引火的男童家長須負起連帶民、刑事責任,疑似是裝設遮光罩的大樓管理委員會,恐也將負起相關連帶責任。

 消防局統計,這場大火總計有十二戶全毀、七戶半毀,包括起火點三樓陳家和十樓游家受損最嚴重,室內焦黑一片,所有東西幾乎都以碳化,其他受災戶有些牆壁水泥也都脫落,鋼筋外露。雖經初步鑑定,建築結構沒有立即危險,但要完全恢復,可能也所費不貲,估計起碼要上千萬。

 警方透露,陳家三口九年前住進該社區,目前房屋還有貸款,且陳先生平常擔任貨運行駕駛,張婦則沒有工作,有時在家做手工藝貼補家用,家境並不富裕。前晚夫妻倆在警局愁眉苦臉,擔心日後面臨鄰居追討賠償。

 法界人士表示,這名肇禍的小孩雖因年齡尚不及十四歲,依法不罰,但家長必須負起連帶的刑、民事責任,未來不但將吃上過失致死罪嫌,還必須負擔起龐大的民事賠償責任。

 法界人士表示,這宗火警衍生的物品損失,以及住戶生命、身體受傷的醫療賠償、精神撫慰金,加上往生者的賠償,至少超過三千萬元,遠超出家長負擔能力範圍。根據以往的實務經驗,受害戶最後極可能僅得一紙債權憑證。

 不過,這宗火警除了兒童玩火外,疑由管委會加裝的遮光罩,也被視為是另個肇禍元凶,未來法院也將審酌遮光罩對這場火警的影響,對加裝遮光罩者提出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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