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孩子最佳利益 澳洲法院批准少女變性

AFP 更新日期:2008/05/25 13:35 盧瑞珠

(法新社雪梨二十五日電) 澳洲媒體報導,一名十二歲少女經法官認定符合她的最佳利益前提下,獲准接受第一階段的變性療程。

 

「墨爾本先驅太陽報週日版」報導,這名匿名少女在家事法庭法官接受她母親提出的變性申請後,已開始接受荷爾蒙治療,以阻斷青春期發育。

 

法官表示,因為初步治療是可逆的,應該被視為是整個變性過程的第一步,如果整個過程繼續進行下去,這孩子就會變成男生。

 

法官表示:「在我看來,所有證據都顯示,這項療程符合這孩子的最佳利益。」

 

在去年十二月舉行的聽證會上,法庭聆聽這名十二歲孩子的證詞,她說從四歲起就認為自己是個男生。

 

包括一名精神科醫師在內的多位醫學專家,都支持這項變性申請。孩子的獨立律師和家庭顧問也同意。

 

但報導指出,這個孩子的父親無法接受女兒一直自認是男孩並反對她變性,部分原因是認為她還太小。970525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bluestapl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