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罪成立老師是否解聘?教部:尊重學校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08/04/14 18:43

(中央社記者陳蓉台北十四日電)暨南國際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李姓教師性騷擾女學生案,今年三月就遭板橋地方法院宣判「強制猥褻罪」成立,但暨南大學卻只做出「停聘」處分。今天現代婦女基金會召開記者會,要求校方依法「解聘」這名教師,對此,教育部表示,學校十六日將開教評會討論,尊重學校最後檢討結果。

 

教育部人事處指出,暨南國際大學在沒起訴前就已開教評會,先將該老師停聘六個月,停聘屆滿,學校認定停聘原因消失,因此復聘。

 

教育部人事處二科專員陳家士說,李文志遭起訴後,教育部曾經在去年八月、十二月,發了兩次公文給暨南大學,要求暨南大學重新處理,暨大將於十六日開教評會,現在教育部就等暨南大學教評會決議呈報上來,原則上,教育部立場是:尊重學校實質的檢討結果。970414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bluestapl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