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名譽遭毀 店家提賠償判准

嘉義市男子黃登發懷疑家中老狗死亡與嘉義知名的林聰明沙鍋魚頭店有關,將寫有「尊重生命,敬請共同拒絕林沙鍋魚」字樣的小貼紙,貼在街道汽車上,店家提出損害賠償,嘉義地方法院審結,被告需賠償新台幣一元,並刊登道歉聲明在平面媒體頭版一天。全案仍可上訴。

今天發佈的判決書指出,在嘉義市光華路經營鑰匙店的黃登發,懷疑他飼養多年的狗死亡原因,與鄰近的「林聰明沙鍋魚頭店」店員有關。

於是,黃登發為此從九十五年三月間到同年五月十二日,不定時以便利貼書寫「尊重生命,敬請共同拒絕林沙鍋魚」等文字,貼在停放於沙鍋魚頭店附近的汽車,法官認定,被告舉動已損害林聰明沙鍋魚頭店商譽。

祖傳三代經營逾半世紀的林聰明砂鍋魚頭,遠近馳名,為具地方特色的嘉義小吃,具有全國知名度,此事經媒體雜誌爭相報導,嚴重侵害店家的名譽。

沙鍋魚頭店負責人林聰明提出損害賠償,嘉義地方法院審結,被告黃登發應給付林聰明一元,並刊登道歉聲明,以十四號字體及長八公分、寬三公分的篇幅,登載於某報頭版一天。

【2008/04/10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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