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酒駕被扣大車照 男告贏

監理站一罪兩罰 運將妻:差點全家喝西北風

巴雅斯.給努的妻子得知丈夫訴訟打贏監理站,高興地通知他好消息。鄧玉瑩攝圖片: 1 / 1

 

蘋果 20080408
【鄧玉瑩╱台中報導】原住民砂石車司機巴雅斯.給努,去年酒後騎車被開單兼法辦,台中地院判處拘役三十天,他拿著執行完畢的文件到台中監理站要求撤銷罰單和吊扣聯結車駕照的處罰,竟遭拒絕。台中地院認為監理站違反《行政罰法》一罪不兩罰的規定,還吊錯駕照,判決取消監理站原處分。

 

伸張正義
法官王國棟認為監理站官員在處理民眾申訴時沒有將心比心,大罵:「監理站的態度太糟糕!」、「太不應該!」並認為當事人將檢察官指揮書送到,監理站人員若對文件有疑問應調查真偽,而不是用一句「不知道文件是不是真的?」就把對方打回票,還堅持罰款、吊扣民眾賴以維生的駕照。

 

監理站:尊重判決
巴雅斯妻子聽到丈夫駕照不用被吊扣,高興表示:「他若沒有聯結車駕照,就沒有辦法工作,我們全家都要喝西北風了。」人在谷關的巴雅斯也透過電話興奮地說:「感謝法官主持正義!」台中監理站則表示,尊重判決。
去年七月十九日,巴雅斯.給努(四十七歲)酒後騎乘重型機車,在台中市遭攔檢開罰一張四萬五千元的罰單,還被吊扣聯結車駕照一年,由於他酒測值達零點五七毫克,觸犯公共危險罪,年初又被法官判拘役三十天,可易科罰金,他繳完易科罰金後,憑檢察官執行指揮書,向監理站要求依一罪不兩罰原則,撤銷罰單罰鍰和吊扣駕照處分。

 

只能吊扣違規種類
但監理站人員認為指揮書上並未說明肇事時間和原委,無法證明與罰單為同一事件,拒絕撤銷處分,巴雅斯無奈只好提告聲明異議。
法官認為,監理站若質疑文件資料真假,就應依職權調查清楚,而不是草率裁罰,棄他人權益不顧,而且吊扣駕照部分,相關法律已於去年二月間修正,吊扣駕照只能吊扣違規時的駕照種類,台中監理站不可能不知法令修改。
法官因此裁定撤銷巴雅斯.給努的四萬五千元罰單和吊扣汽車駕照一年處分,改吊扣重型機車駕照一年。

 

不服交通罰單處理步驟
尚未繳款:
1.以陳述書向舉發單位、裁決所申訴
2.受理單位回覆申訴結果,若仍不服,次日起20日內以司法狀紙向裁決所聲明異議,移由地方法院審理
已繳款:繳款次日起20日內向裁決所以司法狀紙聲明異議,移由地方法院審理
申訴電話:
北市裁決所:(02)23658270
中市監理站:(04)22341103
高市裁決中心:(07)3629902
資料來源: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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