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亂代罪羔羊?中國維權人士胡佳 重判3年半
自由 20080404
中國知名愛滋工作者暨人權運動人士胡佳
〔編譯張沛元/綜合北京三日外電報導〕曾出言提倡民主權利、宗教自由與西藏自決等敏感議題的中國知名愛滋工作者暨人權運動人士胡佳(見圖,法新社檔案照),三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判刑三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一年。此一判決恐將成為國際人權運動者在北京奧運揭幕前的活動焦點。

新華社報導,三十四歲的胡佳上個月接受一天審判,三日以他過去針對中國人權所發表的網路文章與接受境外媒體採訪時的言論,「誹謗、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和社會制度,行為已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罪名 煽動顛覆國家

美國駐中國大使館發表聲明指出,值此奧運年,美方呼籲中國把握機會向外界展現其最好的一面,同時採取行動改善其人權與宗教自由紀錄;歐盟則重申其立場,表明胡佳本就不該被囚,應立即釋放。國際特赦組織批評該判決形同賞了胡佳一巴掌,同時警告中國境內其他維權人士休想再公開提及人權問題;此外,該判決也違背中方表示會在奧運前改善人權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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