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目男法院囂張 罰錢變牢改

自由 20080129
〔記者廖淑玲/報導〕法庭內豈能容下如此囂張人物!

男子?聰明、林俊宇在雲林地院旁聽友人案件時,不僅咆哮法庭,同時以手機鈴聲干擾,還對法警大罵三字經,用檳榔汁污損法院公告欄,經制止無效被移送檢方起訴,地院依妨害公務罪簡易判決各處100日、30日,?到地檢署辦理易科罰金時,再度因態度不佳,被檢察官駁回並下令立即發監執行。

檢方指出,現住屏東市的?聰明(28歲)、林俊宇(23歲),因毒品罪被判處3個月徒刑,2006年5月易科罰金執行完畢,未料在2007年8月間,偕同林等多名友人,到雲林地院旁聽何姓被告傷害案。

手機鈴聲冒「三字經」

當時?歪斜地坐在旁聽席,且雙手合十置於腦後,態度輕蔑,經法警制止仍不理會,後來?、林的手機鈴聲陸續響起,鈴聲內容竟是台語三字經的連續音響,審判長認定已干擾法庭秩序請他們離開,後來兩人又進入旁聽席,問訊時,?逕自插話,審判長再次請他離開,再經制止仍不聽,還叫囂「叫警察也沒用」等言辭。

後經法警催促才離開現場,但竟對法警大罵三字經,離開法庭後,?、林竟再以口中檳榔汁污損法院的公告欄及法庭木門,案經法院移由檢方提起公訴,兩人各被依簡易判決分處100日、30日。

駁回易科罰金發監執行

原本兩人都可易科罰金,未料,?昨由母親先到法警室申請易科罰金時,檢方要求須本人到場,他才姍姍來遲,抵達法警室時,還與執勤法警鬧說:「『看』警察為什麼不行哦!…」出言不遜又態度惡劣,法警請示主任檢察官陳昭廷,陳昭廷了解後,當場裁定駁回易科罰金,立即發監執行,要他在監獄過年反省。

?聞訊當場腿軟,還以他有心臟病快死了向檢方求情未准,一旁民眾目睹後說「惡人無膽,還有夠白目。」



台灣法律沒有藐視法庭罪

自由 20080129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男子於苗栗地院出庭時,罵法官是「菜鳥法官」、檢察官是「奶嘴檢察官」,結果依侮辱公署罪判刑8個月,不可易科罰金。曾涉入陳哲男司法黃牛案的梁柏薰,在法院當庭嗆說「審判長你是孬種」,遭依侮辱公署罪判拘役59天,可易科罰金。

法官審理案件時,屬於執行公務之人,若當事人出言不遜,則是觸犯刑法第140條侮辱公務員或公署罪,最重可判刑半年。

至於在法庭內咆哮,因台灣沒有「藐視法庭」罪,若當事人或旁聽者在法庭內影響案件審理,法官可依法院組織法請咆哮者出法庭或由法警看管至開庭結束,若情節重大,則依妨害公務或侮辱公署罪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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