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跳軌 捷運輾斷雙腿
板南線海山站昨天傳出老翁跳軌事件,台北捷運公司保全人員提高警覺,留意趨近月台候車乘客。(記者吳仁捷攝)

自由 20080122
〔記者吳仁捷、劉榮/綜合報導〕捷運站又發生意外!

老翁鄭孝吉昨天上午10時11分到台北捷運公司板南線海山站,在往台北車站方向月台候車,當列車進站時,鄭翁突然跳下軌道,司機雖緊急煞車,但仍輾過鄭翁,老翁左大腿膝蓋以下斷裂、右腳膝蓋、小腿、右臉頰及額頭擦傷,捷運公司緊急拉起鄭翁,通知119救護車送往亞東紀念醫院急救;院方緊急為鄭翁施以截肢手術,術後病情已穩定,仍在加護病房觀察。

捷運公司將向老翁求償

台北捷運公司表示,鄭翁跳軌時間非尖峰時段,板南線只有亞東醫院到永寧站受影響,延誤17分鐘改採單線雙向通車,捷運公司依照大眾捷運法,將向鄭姓老翁求償,依法可罰鍰5萬元。

台北捷運公司副總經理趙雄飛說,據監視器畫面顯示,發現71歲鄭孝吉是由家人陪同,於往台北捷運列車進站時,突然衝向軌道區,因距離過短,捲入車下導致左腿斷裂截肢,至於鄭翁掉落原因,仍待捷運警察隊釐清;板南線於10時49分恢復雙向運轉。

捷運公司統計,捷運板南線近半年來,陸續發生5起乘客不慎或刻意衝入軌道區,比例較其餘路線高,捷運公司呼籲勿選擇跳軌,以免自殘還要賠款。


<小法典--大眾捷運法>延誤列車 最重罰5萬元

台北大眾捷運公司表示,依大眾捷運法第50條之1第1項第1款,及台北市政府處理違反大眾捷運法第50條及第50條之1統一裁罰基準規定,未造成列車延誤或有影響公共安全之虞者罰1萬元。

造成列車延誤5分鐘以上未滿10分鐘,或致設備損害,未立即影響行車安全或公共安全者,罰2萬5000元造成列車延誤10分鐘以上或致設備損害,且立即影響行車安全或公共安全者,罰5萬元。(記者吳仁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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