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電偽造鉛封印 真假難分辨

自稱台電退休員工的水電工林亨竹,2年來在全台向用電量大的公司行號兜售省電設備,再破壞電表,以手動倒撥指數、更換齒輪及偷接地線的電等方式竊電,大甲警方昨天逮捕林亨竹和同夥共9人,台電初估林嫌等人至少造成電費損失逾2000萬元。

林亨竹偷電集團除破壞電表,動手腳偷電,最令台電驚訝的是,林亨竹還能製造中央標準局的鉛封印,甚至打上各使用家戶的電表編號,連台電人員都分不出真假;他們還偷接地電線,將原190伏特改裝為220伏特,再分電為110伏特,技巧高明。

大甲警方昨天兵分11路,分赴彰化及台中縣、市同步搜索,帶回主嫌林亨竹(33歲)、共犯陳自修(61歲)、黃妍羚(女,45歲)、魏修元(57歲)、林小莉(女,34歲)、陳東林(41歲)、楊耿吉(35歲)、陳蕙芬(女,33歲)、陳在保(44歲),訊後依竊盜、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偵辦。

警方調查,林亨竹原是水電工,因看到偷電新聞著手研究,一開始破壞電表鉛封印,動手倒撥指數,但常被台電發現,後來利用更換走得比較慢的大齒輪,及加裝電阻等電子零件,讓電表流速變慢。

林亨竹最近更成功製作出偽造的鉛封印,還發現台電的接地線不經電表,開始大偷特偷台電的電,受到用電量大的公司行號歡迎。

大甲警方清查出11件偷電案,林亨竹坦承每件改裝電表案,收費3至5萬元,但只坦承警方查獲的11案;不過台電從清查這2年用電量銳減的公司行號,估計應有上百家。

警方從林亨竹行動電話通聯紀錄中,查出他犯案地點遍及台中、彰化、南投及花蓮等縣市。台電表示,對已被查獲改裝電表及偷電用戶,將計算實際用電量,再扣除已繳電費,追溯1年的罰款。

【2008/01/1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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