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家好難 收養兒頻遭「退貨」
中國時報 2008.01.09 

林倖妃/台北報導

 ▲國內終止收養兒童的比例正逐漸飆高。(本報資料照片/陳慶居攝)

     國人養寵物常風潮一過就棄養,沒想到連收養孩子也會「退貨」!內政部統計,國內收養人數逐年遞減,提出終止收養者卻在九十五年達到破千人的新高;部分被遺棄的孩子好不容易有家庭接納,因此遭到二度「棄養」命運。

     進行收養媒合的兒童福利聯盟坦承,最近注意到該現象,即使收養人都經社工嚴格篩選,確認其身心和家庭狀況,但媒合的三百多個家庭中,有二人完成收養程序後,養父母反悔「退貨」、廿人在六個月試養階段就宣告放棄,對孩子造成很大傷害。

     國人收養意願 持續下降中

     內政部資料顯示,九十五年被遺棄兒童少年四六五人,比九十年二九八人增加三成九,另有近四十名棄嬰,社會遺棄兒童現象愈趨惡化。一般來說,被遺棄孩童多會透過社會機構安置,或在寄養家庭等待出養,但國人收養意願持續下降中。

     以收養人數來說,九十年三五一○人、九十五年降為二六二六人,降幅達二成五。兒盟接受台北、台中和高雄等縣市委託進行收養兒童訪視,發現四成四為無血緣收養、因父母離婚各自婚嫁收養繼子女約三成、親戚收養二成四,另二%為非婚生子女「認祖歸宗」。

     兒盟執行長王育敏表示,收養仍以無血緣關係為大宗,但有意願收養者不斷下降,使被遺棄孩子尋找一個家的路愈來愈漫長。

     終止收養 多發生在未成年

     值得注意的是,終止收養者不斷攀升,根據內政部戶政司資料,九十年約八九七人,九十五年已飆到一○二八人,達歷史高峰;終止收養者占被收養者比例竟達三九%,幾乎每五個好不容易尋找到「幸福」的孩童,就有兩個面臨二度被遺棄的噩運。

     終止收養中,部分是子女成年或雙方衝突導致決裂。王育敏說,這可看出收養關係的不穩定性,但更多終止收養發生在未成年少年兒童。兒盟研發組組長李宏文說,有七成三是管教問題,一成八因手足競爭(親生與收養的孩子出現排斥現象),另有一成八是父母無法適應新「角色」,以及婚姻或健康出現危機。


中國時報 2008.01.09 
背負太多傷害 孩子養父母難磨合
林倖妃/台北報導

 稚兒何辜▲國內棄兒事件時有所聞。圖為2002年桃園縣2歲男童遭生母棄養,托嬰中心老師帶著男童向警方報備。(本報資料照片)

     小和三歲時被爸爸丟在育幼院門口,四歲時好不容易等到新父母。但才一年多,新媽媽就說,小和喜歡吃好、用好,「住在家裡像住旅館」,要求終止收養。現在的小和已出養美國一年多,但是否就是幸福的保證?沒有人有答案。

     像小和一樣先遭親生父母遺棄,又被收養家庭「退貨」的孩子不在少數。從事收養媒和十六年的兒童福利聯盟發現,八十八年開始出現養父母停止「試養」,去年一年已有四人。兒盟研發組組長李宏文說,國人多不願意收養身心障礙孩子,但如今連正常孩子都可能被退貨,顯見收養關係之脆弱。

     兒盟媒和的三三○件收出養孩童中,小和是第一個被養父母提出終止收養的孩子。兒盟社工督導白麗芳說,小和三歲時被爸爸丟在育幼院門口,身上沒有任何身分標示。但他長相清秀,一年多後就有人收養。

     但才一年左右,養父母就說「不想養了」,因為小和挑食,吃包子不吃饅頭、曾發現他玩弄生殖器官。養母說,孩子和她就是不親,「住在家裡像在住旅館」,似乎也不認同他們是父母。兒盟努力撮合,帶去醫院進行親子諮商,但都徒勞無功。因養父母急於「脫手」,兒盟擔心孩子受傷害,決定快刀斬亂麻。

     白麗芳說,剛跟小和說必須回到育幼院時,他的淚水在眼眶內打轉;但在終於要離「家」那天、也正是過年前,小和一路抿著嘴、沒有掉一滴眼淚的回到育幼院。之後,小和的情緒和行為問題愈來愈嚴重,有人去探望時,小和嘴巴甜又乖,人後卻欺負比他弱小的孩子,偷竊、說謊樣樣來。

     期間兩度有人願意嘗試收養,小和也跟著新爸爸、新媽媽回家,但新媽媽最後仍放棄,因為小和在成長過程中背負的傷害太多、太大,她自認難以溝通也無能為力。

     於是小和又進入安置機構,終於,他被美國夫婦收養,目前已在美國生活一年多。



中國時報 2008.01.09 
處不來、自己生了...理由一堆
林倖妃/台北報導

 

     「孩子就是跟我不投緣」、「他跟我太太處不來」,國內停止收養比例有增高趨勢,養父母理由千奇百怪。有人原本多年不孕,收養一段時間後竟自然懷孕,因自認經濟狀況不足以養兩個,乾脆將孩子「退回」。

     從事收養媒合十五年工作經驗的社工督導白麗芳說,多數有心收養的父母以為自己已準備好了,專業評估也符合條件,卻因孩子不符合他們期待的「樣貌」,或調適不良而決定終止收養;有的在六個月內的試養期就喊「暫停」。

     白麗芳說,有對四十餘歲的夫妻婚後多年不孕,決定收養孩子,沒想到一段時間後,然發現自然懷孕,令媽媽措手不及。考量家中只有爸爸一人賺錢,不足以撫養兩個孩子,她內心很掙扎。所幸孩子生母獲知後,決定將孩子帶回自己身邊。

     但不是所有孩子都如此幸運。白麗芳說,除了父母的管教或調適問題外,他們也發現,大部分問題成因都是,家中已有一個親生或收養的孩子,面對突然增加的兄弟姊妹,出現手足競爭或衝突,打破原有生活平衡,只好又送走。

     白麗芳感慨,民法去年五月修改後,加註「終止收養應以養子女最佳利益為前提」,但不論孩子是什麼樣子,只要收養關係一確認,就不應發生「終止收養」,不然對孩子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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