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好超市 賣過期食品
中國時報 2008.01.09 

許俊偉、林家群/北縣報導

 頂新鮮?▲頂好超市板忠店遭查獲過期食品,離譜的是,兩年來北縣就有12家分店發生類似情事。(許俊偉攝)
 被抓包▲頂好超市淡水青分店遭查獲過期食品,其中西式香腸都過期13天還在賣。

     惠康公司(頂好超市)旗下板忠和淡水青分店,日前遭北縣衛生局分別查獲販售過期食品,被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處以罰鍰3萬元。離譜的是,兩年來,該公司北縣境內就有12家分店,先後遭查獲販售過期品,無奈衛生局卻僅能罰錢,未見惠康明顯改善。

     惠康總公司企畫部副理金柏伶昨晚說,針對此事該公司內部有做反省、檢討與懲處調整,公司規模大,總有百密一疏,他們也不希望發生這種事,會繼續檢討以期做到完美境界。

     2分店遭查獲 另10店有「前科」

     衛生局長許銘能指出,該局將持續為民眾消費安全把關,只要再查獲頂好超市任何一家分店出現過期品,該局將約談頂好總公司進一步說明,除加重處分,還將深入了解是否涉嫌詐欺。

     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科股長王淑芬指出,去年底該局進行例行抽查業務時,查獲板橋市忠孝路上的頂好板忠分店,竟販售已過期4天的伯朗拿鐵咖啡;數日後另家位在淡水的淡水青分店,除查獲過期7天的台畜培根,架上甚至還有過期13天的博客肉品西式香腸。

     王淑芬說,由於這兩家分屬不同分店,無法因累犯加重處分,兩分店除各被罰鍰3萬元,查獲的過期食品也被要下架銷毀。

     只能罰款3萬 業者違規不斷

     根據衛生局的統計資料,頂好超市北縣境內的各分店,九十五到九十六年間,可說是衛生局稽查過期食品的「常客」,先後就有12家北縣分店遭查獲類似情事,總計14次達17件違規案件,其中汐止明峰陽、大同陽分店還連續被查獲兩次過期食品。

     衛生局進一步說明,雖然該局例行稽查工作都會查到過期食品,但像頂好超市短短兩年就有如此多分店都遭查獲,相較其他知名大型連鎖商店,確實十分少見,且去年9次違規甚至還比前年5次還要多;17違規過期食品則以糖果和餅乾類居多。

     知名連鎖超市分店頻頻販售過期食品,無奈衛生局卻只能罰款3萬元,結果衛生單位罰歸罰,業者還是照樣違規,倒楣最後還是消費者。

     縣府主任消保官何瑞富就建議,衛生局每次查獲分店過期食品後,應正式行文給惠康總公司,以提醒所有分店勿犯類似情事,若再查獲,即便是不同分店初犯,衛生局就可視為累犯予以加重處分。

     他還提醒,消費者購買食品和食用前,一定要看清楚保存期限,若不慎買到過期品,則可持發票和過期食品向衛生單位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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