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萬中國配偶 工作權將解禁 

自由 20080109
〔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陸委會主委陳明通昨天宣布,為維護來台依親中國配偶的工作權及家庭收益,陸委會以「身分從嚴、生活從寬」原則已研議放寬工作限制,讓中國配偶可以經由獲得工作維持家庭生計,預計受益人數將近萬人。

此外,對於目前有近五千位中國配偶逾期停留,陸委會也將依個案予以解決。陳明通說,中國配偶逾期居留「情況複雜」,「不一定完全怪罪於他們」,因此將規劃處理的機制,納入入出境管理機制;他說,此事涉及公平正義問題,絕非大赦,也不是就地合法,而是依逾期停留個別原因進行了解及處理。

陳明通昨在陸委會新春記者會上做此宣布,被問到是否會在大選前正式宣布實施,陳明通說,相關研議已有具體結果,走完行政程序即可實施,預計幾個月內就會實現。

目前登記結婚的中國配偶人數約有二十四萬餘人,實際停留在台人數有十幾萬人,在台依親居留約有五萬一千人,其中已取得工作權的人數有二萬九千人,未來再放寬,將新增近萬人可在台灣工作;此外,長期居留在台灣的中國配偶累計已有三萬多人取得工作權。

陳明通表示,依現行規定,中國籍配偶在依親居留的四年期間,原則上是不准工作,但也列出六項排除條款,低收入戶等特殊因素的中國籍配偶向勞委會申請工作證後,得以持證工作。陸委會經與相關部會研議後獲致共識,將再增列幾項排除條款的類別,讓符合條件的中國籍配偶有機會外出工作,協助家庭經濟。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昨日在陸委會記者會上,宣示未來將推動難民法及中國配偶工作權等重大法案。(記者王敏為攝)



陸偶生育 陸委會擬放寬工作證申請
2008.01.09 03:15 am

陸委會昨天對大陸配偶釋出利多。主委陳明通宣布,政府將進一步放寬大陸配偶在台「依親居留」期間的工作限制,預計有近萬個家庭,將因配偶的另一份薪水而受惠。

陳明通昨天在陸委會新春記者會上預告,陸委會將在近期內放寬在台灣「依親居留」的大陸配偶工作限制,除現行的七項可工作條件外,再列出其他若干項。

雖然陳明通沒有說明未來具體開放的條件,但陸委會官員透露,放寬的條件之一,就是已經育有子女的大陸配偶。未來只要已生育子女的大陸配偶,雖仍在依親居留階段,將在這項放寬措施宣布後,可立即申請工作證,增加家庭的收入。

依照現行規定,大陸人民和台灣民眾結婚後,就可以來台團聚。如果沒有子女,兩年屆滿之後即可申請「依親居留」;只要一有子女,立刻就能獲得「依親居留」。在依親居留期間,符合以下七項條件者,就可以申請工作:

台灣配偶年滿六十五歲以上,罹患重大傷病者,身心障礙者,大陸配偶遭受家暴備有法院裁定書者,具低收入戶資格者,全戶收入不足中央或地方政府公告每月所得者。

陸委會官員表示,「依親居留」的期間為四年,這四年期間如果有符合上述七項條件,就可申請工作證受雇工作,四年期滿後即進入長期居留階段,可取得長期居留證,不需工作證即可工作。

【2008/01/0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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