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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牌律師打輸官司 告人不成反被告

中時 更新日期:2008/01/06 04:39  陳志賢/台北報導

 「冠亞法律事務所」所長莊忠華、律師張勳逸,去年間因承攬一起房屋交易訴訟案,打輸官司,告訴人不服氣,私下查詢莊、張背景,赫然發現兩人根本不具有律師資格,怒控兩人「假律師」。台北地檢署偵結,依違反律師法罪嫌起訴莊、張兩人。

 

 另名「假律師」丁厚維,去年間因不滿狀紙被檢察官嫌寫不好,竟大膽去函向檢察官「踢館」,反被檢方捉到把柄,查出他根本沒有律師資格。由於檢方查出,丁厚維替人撰寫狀紙,包攬訴訟多達廿餘件,相關案件遍及全國,因此檢方日前發函各地地檢署,全面調查丁某承攬的訴訟案件。

 

 檢方調查,「冠亞法律事務所」在九十四年間成立後,承攬不少訴訟,甚至有上市科技公司找上「冠亞」擔任法律顧問,處理公司資金貸給客戶的債權事宜。

 

 據調查,莊忠華、張勳逸兩人並不具律師資格,卻成立「冠亞法律事務所」,以律師身分執行職務,兩年多年,已承攬多起名人或知名公司官司訴訟案。

 

 去年間,有民眾因房屋交易糾紛,找上「冠亞」,控告對方詐欺,給付「冠亞」五萬元律師費用後,官司卻打輸,民眾私下打聽莊、張兩人背景,發現兩人沒有律師資格,遂向檢察官提出檢舉。檢方調查時,兩人坦承沒有律師資格,依法起訴。

 

 至於丁原維佯稱是助理律師,成立部落格「帥哥酷弟法律人的家」,長年替人解答法律問題,還代寫狀紙及開庭,但他竟直接具狀向北檢主任檢察官「踢館」,要求指教,反被檢方查出他是假律師。

 

 北檢在去年八月指派檢察事務官、警調人員搜索丁厚維位於新店住處、桃園辦公處所兩處地點,查扣大批丁厚維涉嫌包攬訴訟的電腦紀錄、文件;丁厚維涉及違反律師法、偽造文書、包攬訴訟罪嫌。

 

 據調查,去年四月間,某知名廣告公司蔡姓總監因持有安毒,被萬華分局查獲。蔡姓廣告總監為解決官司,在網路上發現丁厚維的法律部落格,認為丁的法律文章及解答不錯,遂聯絡丁代他撰寫狀紙。

 

 丁厚維與蔡姓總監相約北檢見面,蔡即交付一萬元費用,請丁代寫狀紙。丁一手包辦除了寫狀紙外,他還在狀紙上偽冒蔡總監簽名、蓋手印之後,向北檢遞狀,以蔡是「初犯」,請求檢方讓蔡緩起訴。

 

 因為法律規定毒品案是聲請觀察勒戒,不可能緩起訴,而且狀紙還搞錯指蔡姓總監涉及「援交」,承辦的北檢主任檢察官看過狀紙,認為狀紙內容粗糙,如同「不懂法律之人代筆」,遂與蔡姓總監聯絡。

 

 幾天後,丁厚維不滿其撰寫的狀紙,被檢方批評的一文不值,還主動具狀向主任檢察官「踢館」,指稱他是某私立大學法律系畢業,擔任桃園縣「雲東」律師事務所助理,檢方指稱他「不懂法律」,如同對他從事法律工作汙衊。

 

 結果,丁厚維向檢方「踢館」、「嗆聲」的舉動,引起檢方的好奇,遂向該大學及桃園律師公會查詢,發現丁根本不是法律系畢業,沒有「雲東」法律事務所,丁也沒有律師資格,因此展開偵辦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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