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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碟入中廣未申報 重罰300萬

〔記者廖千瑩、劉力仁/台北報導〕2007年12月21日 星期五

飛碟入主中廣,違反公平法結合規定,公平會昨天重罰飛碟。根據公平會調查,飛碟利用好聽、悅悅、播音員及廣播人等四家公司,實質控制中廣,已符合公平法應申報結合的態樣,卻刻意規避申報義務,違法情節重大,公平會昨天決議,重罰飛碟新台幣三百萬元。

涉嫌違法結合

公平會昨開鍘

此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六月二十六日發函給中廣,同意負責人變更案,但要求在期限內完成九項條件,其中一項是要求趙少康妻子梁蕾在飛碟持股,半年內必須從三十四%降到十%以下,NCC發言人石世豪表示,十二月廿六日(下週三)為最後期限,如果梁蕾並未依約降低持股,NCC可能廢止該變更案或祭出處罰。一旦廢止,全案回到原點,中廣負責人將變回余建新,這起交易勢必變得更為複雜,但NCC依法行政,雙方交易後續發展,不會成為NCC考量範圍。

趙夫婦加飛碟

出資比率達58%

公平會發言人周雅淑昨表示,中廣股權交易案,表面上看起來是中廣透過華夏公司將九十七%股權賣給好聽等四家公司,但經查,這四家公司的資金來源,卻是來自愛說話等另外四家公司,再追查發現出資者包括趙少康、梁蕾夫婦及飛碟等都在列。

公平會資料指出,若從中廣案的出資比例來看,包括台灣全民廣播、飛碟廣播、全聖製作、趙少康夫婦均有出資,其中光是趙氏夫婦,出資比率就高達四十六.三四%,若是趙氏夫婦加上飛碟,出資比率更高達五十八.三六%,已過半數。

同時,形式上取得中廣的好聽等四家公司,十六名董監事中,僅兩人非飛碟員工。

周雅淑說,飛碟利用好聽等四家公司,實質控制中廣,包括人事任免及業務,營業市佔率也符合公平法應申報結合的門檻,卻未申報,違法情節重大,公平會委員會議昨天也決議給予重罰。

根據公平會調查,中廣所屬「全區性廣播」市場為寡佔市場,進入門檻及市場集中度高,經過精算,中廣在全區廣播服務市場佔有率高達六成三,已經遠遠超過公平法規定市佔率四分之一的申報門檻。

若以收聽率來計算市佔率,飛碟加上中廣在北區廣播市佔率超過三分之一,也達法定的申報門檻,公平會認為,飛碟和中廣結合案,顯有高度限制競爭疑慮。

公平會指出,該案有所突破,主要是金管會協助釐清好聽等四家公司資金關係,確定趙少康入主中廣,除擔任中廣董事長兼總經理,並指示飛碟經營幹部轉進中廣擔任相關部門主管,構成違法結合事實,且扮演主導角色。先前趙少康僅口頭請辭,NCC迄未收到中廣負責人變更通知。

公平會也強調,今年三月介入調查此案,是NCC認為中廣股權交易案可能涉及違反公平法結合規定,函請公平會調查,歷經八個多月調查,事證蒐集完備後才提委員會議審議,絕無任何政治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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